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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北京713行动志愿伙伴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1:02 新浪娱乐

  赞助金额:人民币30万元

  品牌形象回报

  1、社会对“志愿北京”的关注将投射参与V计划企业

  2、企业公益形象、品牌乃至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3、企业员工荣誉感及内部凝聚力的增强

  4、为企业公关创造极佳的传播主题

  5、北京及中央各媒体的曝光机会

  6、志愿北京1年的部分使用权益

  志愿北京1年的部分使用权益

  为便于志愿伙伴以“志愿北京”作为企业形象和对外传播的平台,允许志愿伙伴在以下情况及方式下拥有志愿北京的部分使用权益:

  I、允许志愿伙伴召开与“志愿北京”713行动相关的新闻发布会、路展、促销等活动,并仅在活动期间的布展物和宣传品上使用志愿北京的品牌标志,同时允许进行对活动内容的传播。

  II、志愿伙伴可在其产品包装、宣传资料、门店上使用并仅可以使用“志愿北京713行动2005年度志愿伙伴”的字样。

  [注]以上传播行为应首先得到“志愿北京”的审核并授权

  以下形式将提供给V计划企业作为“你”与奥运志愿者共同“志愿北京”的平台

  1、志愿北京713行动平面传播品牌体现

  《北京青年报》志愿北京713行动广告20个版A叠 292000*20*5%=292000元

  《法制晚报》志愿北京713行动广告10个版A叠 139800*10*5%=69,900元

  《北京青年》周刊志愿北京713行动广告4个版A本 42000*4*5%=8,400元

  加入《北京青年报》志愿伙伴集体亮相广告A叠1个版,10家 292000/10=29200元

  加入《法制晚报》志愿伙伴集体亮相广告A叠1个版,10家 131500/10=13150元

  2、志愿北京713行动户外媒体品牌体现

  路牌广告2个月 379000元*5%=18,950元

  东城区美术馆至朝阳门桥两侧:18块(3米*9米14块, 3米*10米4块)

  东城区隆福大厦路口西侧便道:1块(2.5米*4.5米双面灯箱)

  朝阳区左家庄机场辅路路口西南:1块(3米*6米落地广告牌)

  宣武区广安门桥西南侧:1块(30米*4米落地广告牌)

  公交车身广告3个月 458750元*5%=19437.5

  5辆44路新型单机车

  5辆300路巡洋舰

  地铁广告至少1个月 261200元*5%=13,060元

  地铁通道广告:60块(1.1米*1.6米)

  地铁扶梯广告:49块(0.47米*0.62米)

  3、志愿北京713行动线上传播品牌体现 50,000元

  志愿北京713行动官方网站及合作网站

  志愿北京713演唱会新浪网线上直播

  志愿北京713行动官方网站的企业网站链接及志愿企业栏目

  以下形式将提供给志愿供应商作为“你”展示自己并祝愿“志愿北京” 的平台

  个性传播回报

  1、志愿北京713行动平面广告回报

  北京青年报》志愿北京713行动志愿伙伴彩色广告A叠,1/2通栏2个 47,900元

  《法制晚报》志愿北京713行动志愿伙伴彩色广告A叠,1/2通栏2个 32,000

  加入《北京青年报》 7月18日志愿北京713行动专刊,C叠,约1/5版 131500*20%=26300

  1/2通栏版面被分为两个部分:

  5.5cm*8cm的面积为商业广告版位;

  10.4cm*8cm的面积为公益广告版位。

  2、志愿北京713行动平面公关回报

  加入《北京青年报》志愿北京713行动访谈专题A叠,约2个1/8版 (292000*0.4/8)*2=29,200

  3、志愿北京713行动晚会现场回报

  门票 30,000元

  [注]为便于理解回报内容,请阅读以下定义及解释。

  品牌体现是指在传播介质中出现企业的品牌标志或品牌称谓。

  品牌冠名体现是指在广告(包括平面、户外、电视、电台等)及公关(包括平面、网页、活动等)中不仅出现企业的品牌标志或品牌称谓,并且其品牌体现与“志愿北京”品牌体现一致,具体表现为:

  I、在所有的广告版面或内容中,凡是出现“志愿北京”对某一行动或活动进行主题冠名的同时即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称谓,以中国联通和7.13演唱会为例,品牌冠名体现表现为“志愿北京 中国联 通 7.13演唱会”;但当“志愿北京”出现在某一具备特定意义的口号当中时,未必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称谓,例如“志愿北京,奥运有你”不被表现为“志愿北京 中国 联通,奥运有你”;当“志愿北京”出现在广告文案中,未必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称谓。

  II、在所有的广告版面或内容中,出现“志愿北京”标志的同时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标志(参考“V计划品牌体现”及“志愿北京标志使用手册”)。

  III、在所有的公关版面或网页上,凡是出现“志愿北京”对某一版面或栏目进行主题冠名的同时即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称谓,以中国联 通和“志愿者故事”栏目为例,品牌冠名体现表现为“志愿北京 中国联 通 志愿者故事”;但当“志愿北京”出现在某一具备特定意义的口号当中时,未必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称谓,例如“志愿北京,奥运有你”不被表现为“志愿北京 中国联 通,奥运有你”;当“志愿北京”作出现在文章段落中时,未必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称谓,例如“志愿北京713行动基金企业志愿者计划(Volunteer Plan),简称V计划,是指企业以奥运志愿者的身份出资支持志愿北京713行动基金并志愿参与志愿北京的奥运志愿者行动的一揽子计划。

  IV、在所有的公关版面或网页上, 出现“志愿北京”标志的同时出现首席志愿伙伴的品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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