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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县长”香香:我不愿意给猪作代言(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2:52 北京娱乐信报
“名誉县长”香香:我不愿意给猪作代言(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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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县争抢《猪之歌》

  信报讯 近两天因为《猪之歌》而备受媒体关注的歌手香香昨天就担任养猪大县武胜县“名誉县长”一事向媒体表态,她说:“如果用我的歌声为那些贫困县做公益事业的话,我愿意。可是我不愿意为猪代言。”

  这些天以来,媒体几乎连篇累牍地报道了歌手香香要当武胜县“荣誉县长”的事情,不过报道中大多是香香的签约公司和武胜县的声音,而事件的主人公香香却始终没露面。昨
天,刚刚从外地回京的香香出现在众多媒体的面前。香香说:“整件事情我几乎全是从网上得到消息,之后我已经跟公司沟通,我非常反感公司没有和我进行沟通就答应对方条件。不过,后来我发现这件事跟公司没有关系。”

  飞乐唱片公司总监何丽燕女士面对媒体的提问也感到很无奈:“我们也想知道邀请香香当荣誉县长的消息是谁制造出来的?”不过,香香对于担任养猪大县代言人以及荣誉县长一事均不“感冒”:“无论有钱没钱,我都不愿意。当县长,我这个年龄没有资历和资格;做代言人更是可笑,用我的歌声帮助贫困县做公益事业可以,但是我不愿意给猪代言,人和牲口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她表示,即便是公司和两个县谈妥合作事宜,但是她也仍然坚决不同意作代言或者当所谓的名誉县长。她说,最近的文章里常常把她和猪并列在一起,作为一个女孩子她觉得很不舒服,同时对她的形象也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前天,武胜县县委书记孙南表示:除非飞乐公司在媒体上澄清“名誉县长”一事,否则香香担任该县猪业经济形象大使一事就到此为止。对此,何丽燕女士回应说:“为什么要我们澄清,如果要澄清的话,我也只有一句话,这件事与我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张学军/文 毛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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