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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大爆明星逃税勾当(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0:47 金羊网-新快报
  “阴阳合同”、潜规则……

  陈旧 特约记者 曹锋

  不止一个明星因为税务问题身败名裂,但是,即便有严厉的国家税法,还是阻挡不了一些艺人的贪欲。记者昨天从圈中朋友处获悉,最近在北京举行的制片人培训班上,包括许多知名制片人在内的有识之士都呼吁,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对明星纳税的管理。

  刘晓庆、毛阿敏等都曾因为税务问题出尽丑闻,前车之鉴,现在的许多艺人对纳税问题也非常在意,而面对媒体的监督,多数人也都表现出一副遵纪守法好公民的姿态,甚至还曾有新闻报道,某北京明星主动跑到地税局报税。但暗地里做的事情,就不总是能见阳光了。

  熟悉娱乐圈的都知道,现在的明星走穴、拍广告等,一般都会在和商家签订的合约里,特别注明所得费用为“税后”,这样做当然也包含着一种意思:即避免再因为税务问题重蹈刘晓庆等人的覆辙。商家作为法人单位替明星纳税,本来也合法合理,不过,这毕竟只是能拿得上台面说的。

  “阴阳合同”成惯例

  在制片人培训班上,授课的某电视台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就介绍,现在圈子里面就出现了一种签订“阴阳合同”的做法,即为了逃避高额税款,明星和商家明里签订一份合同,注明费用的多少,即所谓的阳合同;私下里,再签订一份合同,即所谓的阴合同,这份合同,才是商家和明星真正的合同,当然,明星所得费用也比阳合同中的费用多得多。而拿着阳合同去上税,私下里却拿着“阴合同”中定下来的钱,当然明星商家各取所需,不是坏事。

  曾经有和记者关系不错的商家朋友请到某大牌明星作代言,当记者指着代言的合同问明星的代言费用怎么那么低时,他说,“你懂啥!”这句话把所有的猫腻尽收其中。

  在本次的北京制片人培训班上,有制片人愤愤地称,许多明星现在的巨额出场费已经到了无法让人忍受的地步,他们的费用甚至超过了影视的制作费;有人呼吁国家能够考虑制定政策,把明星的出场费由税后改为税前,还有人呼吁给个人收入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让那些私下勾当无处藏身。

  经纪人大爆黑幕

  经纪人和明星共存共生,他们有明星的大管家之称。而一些明星干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多数也是他们的经纪人一手操办。记者昨天联系到北京一家唱片公司的经纪人,在记者表示绝对不会把他的名字写出来的情况下,他也向记者透露了当下圈子里存在的一些内幕。

  以演出为例,通常是明星和演出商签定一份合同,演出商又和投资商签订一份合同。至于明星的出场费,则通常是商家和经纪人口头商量好,然后签一份税后合同,再签一份用来给税务局报账的合同。签的合同一多,其中的手脚就很容易做。该经纪人表示,通常明星拿到手的钱都会比交给税务局合同中写的高,对外这自然是个秘密,所以,抓住明星不敢声张的心理,商家也很容易拖欠明星的演出费用。

  至于阴阳合同,那早就是行业里的潜规则。明星只注重拿到手的钱多,商家只在乎拿出去的钱少,而合同都是按照法律流程签订的,税务局很难从中找出漏洞。

  税务部门希望明星收入更加透明化

  记者昨天联系到江苏省税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明星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劳务报酬征收的,的确存在阴阳合同,但是非常难管理。就算是把税后合同变成税前合同,还是会出现很多漏洞,要完全杜绝相当困难。税务部门的努力是一方面,建立一个个人收入的监督机构则是国家有关部门需要考虑的,使明星的收入更加透明化,这也是杜绝明星逃税一个有效方式。

  明星的出场费越来越贵,税务部门却因种种原因难以掌握明星的真正收入数字。(资料图片,图文无关)李洁军/摄
制片人大爆明星逃税勾当(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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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片人集体呼吁:拿明星税收开刀

  针对明星税收的事,也许很得罪人,但对于整个行业,制片人们的想法却不谋而合,除了普遍认同把明星的出场费由“税后”改成“税前”外,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制片人还都表示,国家应该尽快完善税法制度,向不合理的税收环节开刀。

  张纪中:我们给艺人费用一直是税前

  我们给艺人费用一直是税前,因为央视有规定。而且在签协议的时候,我们还约定:自己交税必须自己拿税单来,或者是剧组统一交。上我的戏价格都不是很高,这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偷税漏税的情况。

  交税不光是明星个人的事,需要国家完善的税收制度,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像现在美国的税收制度就是每个人都设立自己的银行账户,由国家通过互联网统一进行交纳税务的工作。不过这样就没有自己的隐私权,比如明星私下接戏收钱。
制片人大爆明星逃税勾当(组图)
  郑恺南:替演员代交税不合理

  税前税后对于我们制作公司来说都一样,因为税都是我们出。我们公司一般在协议中标明是税前,但实际上演员的税是由我们代扣代缴的,税还要我们来交,这特别不合理。而且,现在付费方式都是现金,中间会存在很多问题,其实可以用支票、转票的方式,很透明。我们把酬金直接打到账户,银行很快就了解收入来源,由国家统一扣掉。

  马中骏:代扣代缴的体制制约着电视剧的水平

  我们是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把税票给演员。一直觉得这个很不合理,但没有办法,这是规定。应该是个人去缴,因为交税是每个人的应尽的义务。而且有些演员开价太高,我们也只能放弃,只能到用得起的时候,才会去请。这样的体制也制约着电视剧的水平。一方面制作出来的电视剧卖不了特别高的价格,另一方面明星价格很高,制作费也上涨。所以现在我们很难做,也只有减少产量来达到一个平衡了。

  新闻回放

  敲山震虎:从刘晓庆开始

  2002年7月,国家税务局对刘晓庆及其旗下公司涉嫌偷漏税收展开调查。这是自从10年前国家有关部门痛罚偷税的演艺明星毛阿敏后又一大动作。随着越来越多的娱乐明星公司的成立,偷漏税情况日趋严重,有关部门痛下决心整顿娱乐圈的偷逃税行为,而查刘晓庆就是这一整顿行动的开始。

  据悉,拿刘晓庆开刀是因为晓庆公司偷逃税数额巨大,而且刘晓庆是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力的大腕,有关部门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要杀鸡给猴看,杀一儆百,向全国人民展示追查偷逃税的决心,让那些仍然在偷逃税的经营户和明星公司有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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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谈税:无关痛痒的才拿出来说

  去年,北京某报曾搞过一次“明星谈税”的采访行动,但多数明星却忌讳谈税,即便有人大胆吐露心扉,也是无关痛痒,泛泛而谈,可想而知,昨天记者在采访中,也是碰了一鼻子灰。不过,在强烈要求记者不要写他们名字的前提下,也出现了一些“无名英雄”。

  “大家都是在圈里混的,谁也不愿意被排斥,谁也不愿意多说,何况有很多东西都不能说,这就是忌讳说税的理由。”一位明星大姐给记者这样的肺腑之言。针对一些制片人规范艺人收入的建议,她认为,统一把“税后”变为“税前”,并不是很科学,“这得看艺人本身的收入多少,对演出费用不高的明星影响并不大,只有演出费用超过10万的,影响才会很大。”不过,她也承认,现在艺人的演出费用是太高了,如果国家能出台政策适当降低演出费用的话,对娱乐圈应该是件好事。

  另外,一位资深演员向记者透露,他原来并不想签经纪公司,但后来发现有经纪公司很安全,虽然被经纪公司拿走的演出费用不少,但能替艺人办理很多事情。“如果税务部门对一些经纪公司彻查,肯定会发现不少逃税的问题,就像刘晓庆一样。”

  (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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