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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资料:保护容易收集难(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1:36 北京青年报
电影资料:保护容易收集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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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资料馆

  今年正值中国电影诞生百年,电影资料的保护问题日前再次被一些学者提出来。电影学者李少白对记者说:“中国目前的电影资料不能适应电影理论研究的需要。”北京大学的李道新老师也认为目前中国电影资料收集保护工作比较滞后,不能适应当前学术研究的需要。记者于是前往中国电影资料馆采访。

  电影资料馆管理与技术部的冷传松说,电影资料的收集遭遇了很大的问题。电影资料形象地记录了我党我军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为国家的政治、军事、教育、科研提供了史料参考,为电影艺术和其他艺术创作提供了很大帮助。而且,国家也比较重视。1994年6月就颁发了《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从2003年起,国家相继对北京和西安的两个资料库房进行投资改造。

  但长期以来电影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都是被动的。他介绍说:“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80年代中期以后,电影素材上缴问题特别突出,有关部门召开了一个电影素材艺术档案工作会解决问题。1992年电影发行改革后,特别是中影公司发行权力下放后,上缴工作就停滞了。停滞的原因在于经济利益,而这也造成了资料馆与制片单位的矛盾。新片给国库,各厂家都颇有微辞。特别是1992年以后,他们认为生产的拷贝都计入成本了,一万多块钱平白无故的给你了。国家电影资料馆应该去买。但是按照艺术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应该是无偿上缴,这就产生了矛盾。”

  《电影艺术档案管理规定》这样说:“影片类档案分别由电影制片单位和电影进口发行单位送缴国家电影档案馆,其中标准拷贝应在取得公映许可证后三个月内送缴;影片素材在二至三年内送缴。未获国家电影主管部门通过的影片素材及双片在半年内送缴。”不过,其实际效用是有限的。因此,国家又改变了上缴的办法,制片单位必须在影片生产完之后先送电影资料馆,同时送电影局审查,资料馆审查技术质量之后,签署收到单,拿到收到单之后才能去换影片通过令。

  冷老师告诉记者,这种强制的办法,保证了一年———1996年到1997年的年底。但是其间又发生了电影版权问题,特别是大腕级人物参加的影片。他们非常注重影片版权保护,即使送电影局审查的拷贝,只要审查结束马上就拿走,不给资料馆也能通过审查。这就造成好的片子难收,烂的片子收了也没有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资料馆又向上级要求恢复原来的审查办法。于是一切又回到了从前。

  资料馆与制片单位之间的多次较量中,资料馆一直处于被动地位。这直接造成了影片档案质量的下降。冷老师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出现了许多粗制滥造的影片,光不是光,色不是色,内容不是内容。市场‘繁荣’了,产量上去了,可是那个东西放在国库,再过几十年有法儿用吗?”冷告诉记者,电影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后,许多单位向资料馆要档案,洗拷贝。但是由于他们当初没来得及上缴,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制片单位后悔不及。

  另外,国外影片的收集也有问题。冷老师告诉记者,资料馆主要是通过与国际电影资料馆联合会进行交换以增加新节目量。但是这种方式不能满足国内理论研究的需求。几年来,资料馆已经向国家申请了部分资金,但是不多,也就购买六七十部影片。记者也曾向冷老师建议:为什么不与其他企业合作呢?冷老师却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香港某一著名公司提出向资料馆捐一笔款,资料馆按照他们的要求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有关领导也应邀出席,北京电视台也报道了此事。但风光过后,这笔捐款却没有打到资料馆的账上。

  以上的诸多事实其实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硬件设施相对完善的同时,我国电影资料的收集和保存机制还没有成熟。“希望各级领导、各制片单位把电影档案当作大事来办,注重它的社会影响”,冷传松最后说。

  作者:满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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