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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反击西安梦之都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4: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情海星空》并没有“情”定一方

  本报记者陈明辉

  喻可欣《情海星空》“一女嫁三夫”事件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宋祖德昨天召开记者会,再次声明自己拥有《情海星空》的影视改编权,“可以这样来形容,喻可欣和西安公司‘
离婚’,再和邓建国‘离婚’,现在终于和我宋祖德‘结婚’了。”

  西安梦之都公司日前公开宣称,喻可欣早在与邓建国签订《情海星空》影视改编权之前,她就与西安梦之都公司签署过电视版权的授权书,无论是宋祖德和邓建国都无权拍摄———此举无疑让《情海星空》电视版权争夺战越演越烈。

  宋祖德立即联合喻可欣进行“反击”。他昨天当场向记者出示了喻可欣委托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向西安梦之都公司发出的律师函,文中认为西安梦之都与喻可欣签定的协议并不能限制别人继续改编《情海星空》。“本律师认为:贵公司与喻可欣小姐于2005年5月10日签定的协议仅是《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一书的电视剧改编权的普通许可协议,依据该协议的约定,贵公司获得的仅是《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一书的电视剧改编权的普通许可使用权,该权利既非排他,也非独占,不能限制喻可欣小姐再行许可他人改编成电视剧,更不能限制喻可欣小姐转让电视剧的改编权。”

  宋祖德表示,这份协议存在这么大的“漏洞”很可能是归功于喻可欣母亲的“精明”,“她第一次与内地公司合作,所以特别小心,什么都没有说死。总之现在是谁都有可能改编《情海星空》,只要他得到作者喻可欣的同意。”

  宋祖德又出示了广东省电影电视局所签发的电视剧《情海星空》(20集)拍摄许可证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我已拿到了拍摄许可证,广东、北京、上海是可以‘属地审查’的,当地的电影电视局批准了,就等于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了。所以无论是西安公司还是邓建国的公司,他们想拍这个题材,也不能用《情海星空》这个名字。”

  对于“一女嫁三夫”里的另一“夫”邓建国,喻可欣也委托同一个律师给他发出律师函表明立场。记者从宋祖德手中看到这份函,大致内容是认为邓建国以区区10万元一次性买断《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影视摄制权,“显然是有失公平,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喻可欣有权撤消该协议。另外喻可欣并没有在与邓建国巨星公司的经纪合约上签字,所以双方在演员经纪一事上不存在法律关系。”宋祖德表示,一般一部小说的电影或电视改编权是15万元,为期三年,“邓建国的这份合同,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限制,也就是说全球范围内的永久买断影视版权,竟然只值10万元,真是太少了。”

  广州合众拓展律师所朱小斌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没看过具体合同,所以不方便评论该合同,但对有关“显失公平”这一条例,他说:“虽然《合同法》有规定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以作废,但是在实践运用中很难判定什么是‘显失公平’,司法机关考虑这一问题时也是非常慎重的。只要是双方在自愿情况下签定合同,司法机关一般很少会用到这一点来判定合同是否有效。”

  宋祖德还称,邓建国一直表示的要拍《情海星空》电影根本不可行:“我原先的设想是电影和电视放在一起拍,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申请,结果遭到了否决,广电总局认为电影与电视不同,电影可能在海外也能看到,而且刘德华还是活生生的人,电影揭露其隐私有不妥当的地方。”

  记者拨通邓建国的电话,他说:“喻可欣要毁约就让她毁吧,我也准备起诉宋祖德了。”对于合同是不是“显失公平”,邓建国表示不愿置评,“一切已交由律师来处理”。至于宋祖德说他不可能拍成电影,邓建国说:“我的事怎么轮到他来操心?剧组都准备好了。《情海星空》的电影剧本已经送上广电总局报批,现在就等结果下来。”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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