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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用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2:5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经策)不到法定年龄就想结婚的女孩李真,冒用姐姐的身份证进行了婚姻登记。两年后才知道此事的姐姐李明将妹妹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怀柔法院获悉,此案已被正式受理。

  2002年,怀柔姑娘李真与男青年刘某相恋,并定下终身。但当时李真只有19岁,还不到20岁的法定婚龄。急于结婚的她,就打算用姐姐的身份证冒充一下试试看。2002年8月29日
,李真把姐姐李明的身份证偷出来,跟着刘某来到县民政局。李真以姐姐的名义与刘某登记结婚。登记后,两人过起了“幸福”的生活,而李明一直被蒙在鼓里。

  2004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李明才知道妹妹竟然冒用自己的名义与刘某登记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当时,李明要求妹妹主动到有关部门将结婚证撤消,但遭到妹妹的拒绝。无奈之下,李明将妹妹李真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刘某与自己妹妹的“婚姻关系”无效。

  9月1日,怀柔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妹妹被判“婚姻无效”

  今年5月17日,江西省铜鼓县法院审结一起类似案件。2001年,铜鼓县18岁的女青年邱某在某宾馆打工时认识了42岁的钟某,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因未到法定婚龄,邱某于是就想出一“良策”,从家中偷偷拿出姐姐的身份证,与钟某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不久,邱某的姐姐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办理结婚证时,民政部门表示她不能再次登记结婚。这时,邱某的姐姐才得知妹妹盗用了自己的身份证,于是她便将妹妹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邱某“偷”来的这桩婚姻无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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