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8日,是张爱玲逝世10周年,为此,这期《娱乐周刊》专门策划了一个纪念张爱玲的专题。
当初拿到这个题目时,我有些踌躇。其实纪念张爱玲应该是“文化”刊物的事,并非“娱乐”刊物的长处。何至于上周刚刚兴冲冲结束了“超级女声”,这一周居然正儿八经拜访起才女来,不矛盾吗?
不过,转念一想,“超女”同“张爱玲”的差距,在如今的环境里,真的判若鸿沟吗?我的意思是:我认识的朋友中,不乏这样的状态:白昼狂欢如同“超女”,晚间却隐约有点“张式”悲凉。换个角度说,张爱玲本身似乎也有这样的两面:一方面崇拜嘉宝式的隐居,另一方面对于俗世红尘的喜好却不见得少。不矛盾。
另外解释一下,题目叫“消费”张爱玲,这里的“消费”,借用了西方所谓的“消费主义的文化意识形态“(culture-ideologyofcon鄄sumerism)。套上“主义”的帽子,“消费”似乎就不是早晨下楼买油条这样简单了(当然还是“消费”)。
这么说,没有唐突“张迷”或“张学”的意思。我想说的是,10年前的某日,在纽约一个阴冷的公寓里,孤独终老的张爱玲的遗体被发现。从那个时候算起,10年里,甚至在这之前更长的时间内,我们都在不同程度地“消费”着张爱玲。醉心文艺的,试图从张的小说里发现旧时的情调,将文字转化成影像再变成金钱;痴迷小资的,则带着考究的劲头,学习张的发型、旗袍乃至文章里的住食癖好;更有甚者,则干脆将目光投向张本人的传奇人生,一路从李鸿章开始讲起,直说到胡兰成、赖亚……
细想来,这么多年,跟张爱玲相关的“文化产品”相当多:其中固然有不少格调高的“张学”经典,但更多的不过停留在伦理剧或者“火车文学”的水准。这让我想起,当初金圣叹批《西厢记》,读到“等待那齐齐整整,袅袅婷婷,姐姐莺莺”一段,总是不停感喟说:世人都爱其袅袅婷婷,我独爱其齐齐整整。
但是,我们毕竟不是金圣叹,我们并不反对“消费”张爱玲。
要知道,当“俗”和“雅”集于一体,“俗”总归先被接受。你说我们“消费”张爱玲,说到底是因为:在中国众多的现代作家里,更多的是豪情万丈,只有张爱玲身上带有沉沦世间的“俗气”,这使得她具备了被“开发”的潜力。她是女人,所以文章体贴到鬓角衣领,看上去无不是肥皂剧的绝佳素材;她在香港、上海生活过,所以描写的是城市人斗智斗勇的现代爱情,脍不厌细的生活小节,这使得她在死后更加时髦。更甚的是,如今,连张的淡漠、怀疑、消沉和孤独,这些独一无二的气质,在如今的青年中也都具有广阔市场。所以,她的书一版再版,她的作品一改再改,她本人的故事也比《传奇》更传奇。
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不反对“消费”张爱玲,而且相当赞赏“消费”张爱玲。一部好作品,只要内涵能够达到一定深度,总归能经住不同时代、不同阶层阅读趣味的考验。好比《红楼梦》,作者增删的时候无疑自有高标,但它诞生以后,却也并不怕被稀释成“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样的反封建婚姻案例。
当然,话如果只说到这步,纪念就没有什么更特殊的意义了。我想,之所以在10周年时将已经被反复咀嚼的张爱玲搬出来,也是为了顺便问问创作者们一个问题:10年了,我们的城市为什么只能“消费”一个张爱玲?作者:晨报记者李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