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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雅清来源: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本报记者 蒲东峰 摄
本报讯(记者朱雅清)昨天,歌手沙宝亮在其经纪公司总经理郭若鹏和律师陈俊的陪同下,就歌曲《暗香》的词作者陈涛起诉其侵权一案的终审结果做出公开回应。郭若鹏表示公司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并愿为沙宝亮承担所有的责任。此外,公司已征得原版《暗香》的曲作者三宝同意,可继续使用该曲,并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新的歌词。
自2003年9月以来,陈涛曾先后8次以沙宝亮擅自演唱《暗香》为由,将沙宝亮及其所属的现代力量公司告上法庭。近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沙宝亮未经陈涛许可不得演唱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同时向陈涛登报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4500元。陈涛随后表示今后不会允许沙宝亮在以后的商演中演唱自己作词的《暗香》。对此,沙宝亮无奈地表示:“在演出时,我的演唱曲目都是由主办方和公司商定。如果他们安排我唱《暗香》,那我就侵害了陈涛的著作权。如果不唱,我就违背了《合同法》。唱或不唱都不对。”
面对旗下歌手的左右为难,郭若鹏表示公司尊重法律的权威性,会依法执行终审判决,与此同时还将委托律师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请对此案进行再审。此外,郭若鹏声明《暗香》最初是由音乐人三宝和沙宝亮合作完成了一个Demo,再交由陈涛填词,陈涛只享有歌词部分的著作权。如今公司将面向全国征集新的歌词,并尽快将其录制完成,作为“赠品”收入沙宝亮的下一张专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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