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娱乐不能不择手段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0:09 南方都市报

  今日娱论

  今日主持 西丁

  最近,广电总局为了抵制电台、电视台文艺、综艺节目低俗化倾向,下发了一个《主持人自律公约》,其中明令禁止主持人使用港台腔。我承认我的脑筋不太好使,就是没闹明
白,为什么港台腔跟低俗画上了等号?如果说因为港台地区“地倾东南”,地势较低,所以害得该地的语音腔调也抬不起头来,好像也比较牵强。你要说是为了维护普通话的“正统”地位,所以封杀方言,那也不用拿低俗来说事,未免有欲加之罪的嫌疑。

  好在,不到一天功夫,我就如梦初醒,对总局的英明决策深表佩服。原因无他,不过是看到了一条娱乐消息,那里面说香港某周刊连续一个月跟踪郑伊健,还在人家周围蹲守,最后欢天喜地得出了一个结论,道是“伊面(郑之绰号)”和梁咏琪感情不睦,分手了。——你说这不是吃饱了撑的么。什么叫拿无聊当有趣?这就是!什么叫低级庸俗?这就是!什么叫缺德?这就是!说起来,这事也不值当大惊小怪,这么多年来早就司空见惯,跟踪、偷拍乃是香港周刊“狗仔队”的看家本领,随便翻翻任一本八卦周刊,封面内容必定有偷拍镜头。住处被偷拍也屡见不鲜,前不久是王菲、李亚鹏,还有梁朝伟。媒体长期如此作为,你说能给人留下什么好印象?所以,有正义感的内地主持人协会一提港台就来气,必欲封杀之而后快也就情有可原了,只可惜连累到无辜的口音,呜呼哀哉!

  香港媒体可怜,“狗仔队”敬业精神让人赞叹,可惜用得不是地方。成月累日地跟踪、蹲守、偷拍,日晒雨淋、不眠不休,这本来是执法机关用来对付犯罪团伙、新闻媒体挖掘深度报道的手段,结果他们就用在明星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真是不值。挖不到料就罢了,百般无奈之下只能加上捕风捉影的猜测,人家一个无所事事,一个忙得不亦乐乎,见不着面不很正常吗?可是他偏偏要因果倒置,硬编派出分手新闻,这哪里是新闻,分明是造谣生事。香港弹丸之地,娱乐虽然发达,但毕竟资源有限,周刊生存艰难,竞争激烈,所以螺丝壳里做道场,浴缸里头翻波浪,就靠那么几个明星来填补市民的精神空虚,丁点大的破事都能津津乐道半天。“狗仔队”拿着放大镜找苍蝇,不无聊才怪。站在传媒的立场,此法着实不可取。表面上看好像是迎合市民的低级趣味,实际上是培养读者的低级趣味,一来一去,恶性循环,格调直滑向下流。可笑一些内地的娱乐周刊,依葫芦画瓢,不分好歹照搬照抄,弄出一堆无聊噱头来。

  人若无耻则百事可为,同样地,传媒没有操守,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当年的“东周刊裸照”事件令香港某周刊被万人唾骂,付出惨重代价,前车之鉴,所在不远,然而,港媒体似乎并未从中吸取教训,不免让人惋惜。

  一个人想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得自己尊重自己,媒体也是一样。赚钱是要紧的,但口碑更要紧。香港“狗仔队”如此辛苦敬业,却得不到足够的尊重,是他们的悲哀,作为媒体同行,他们的所为又让人同情。而站在读者的角度,类似的明星隐私也不见得有多大的吸引力,试想什么人才会喜欢这样的东西呢?又有多少人愿意把自己变成无聊的“八婆”呢?

  假如说香港的“狗仔队”多少是出于不得已,那内地的娱乐媒体效仿就纯属自讨没趣、自甘堕落了。我们关注明星,消费明星,但人家个人生活的隐私还是算了吧,何况还是通过偷拍的方式获得的。

  本报娱乐评论员 西丁

  本版所刊作品未经本报许可,不得转载、摘编。联系转载、摘编者请致电(或发传真):020-87366515或发电子邮件至jackymail@vip.sina.com。侵权举报电话:020-87366226,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新浪网娱乐频道获授权独家转载本栏目文字,网络版地址:http://ent.sina.com.cn/f/yldsb/index.shtml。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