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贵族”成了流行性的贬义词大约始于半个世纪以前。那时正值解放,读18、19世纪外国小说(特别是法国左拉、雨果、巴尔扎克和俄国屠格涅夫、车尔尼雪夫斯基、果戈里、托尔斯泰等人的作品)的人多了起来。上述作品中的贵族,大都是既腐朽又愚蠢的反面角色。不过,对贵族统统恨得咬牙切齿,一律视为革命对象、打倒对象,连任何“贵族文学”都予以淘汰,是自高尔基等无产阶级作家红火起来之后的事。这样的事推广到中国,处处“以苏为师”,文学上的反贵族、仇贵族之风就浩浩荡荡起来。例如那时的中国作家,笔下
的地主统统是地主阶级中的一个特殊分支———恶霸地主、土匪地主,不承认某种“正宗地主”(或曰儒家地主)的存在。
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中国独创了“精神贵族”一词,自然也视之为理应打倒的反面角色。代表人物之一首先是30年代曾被恭称的“丁玲女士”和40年代被毛泽东写诗誉为“昔日文小姐,今日武将军”的“丁玲同志”,以及后来最终结案为“一贯反党的右派分子丁玲”。那时咒其为“精神贵族”,无非是指控其“一本书主义”,“写作只是为了捞稿费”。将这样的人视为“精神贵族”予以打倒,别的姑且不论,单是将精神贵族做那样的定位,首先是对精神贵族本质属性的一种亵渎,一种歪曲。我向来认为,名副其实、吾道一以贯之的“精神贵族”非但是大大的褒义之称,而且是世之圣、国之宝。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在精神领域中,没有丝毫贵族品位的人就根本不配搞文学,搞文化!
什么是优质的精神贵族?头一个标准就是对“物质霸主”的鄙夷和击打,就是对唯物质是拜者流的远离和超越。
古今中外的贵族多了,但其中的精神贵族却十分稀有。其实,真正的精神贵族是至为优秀的族属。举例说:西方的不少古典作家,特别是俄国的托尔斯泰,本人就是有爵位的贵族,起初占有的物质财富和权势都颇可观。但他们却将大部分甚而全部的心思和精力用之于对社会浊潮浊欲的指斥和批判,用之于对文学的张扬,用之于对世界精神矮化、精神恶化的呐喊与慨叹。有的人甚而为此把自己搞穷了,挨了饿,也痴心不改。这才叫真正可敬的精神贵族!
曹雪芹也是贵族后裔。若不搞文学,后来也许不会穷到“举家食粥酒常赊”地步。但他能忍着饿将《红楼梦》写出,靠的就是精神!此中还有个小插曲:当初他家的一个家丁(大约名叫于叔度)当兵受了伤,退役之后曾向曹家借钱。曹雪芹虽然无力周济,但却向他传授了一门手艺即制作风筝,后来此人便有了收入。虽然曹雪芹善画风筝(据说中国最有名的风筝谱《南鹞北鸢歌》就是他业余连画带写创作的),但他未产生“下海”以此发财之欲,因为他是精神贵族!
俗话说:世上三天就可产生一个暴发户,十年就可出现一个富翁,而几代才能玉成一个贵族。可见贵族与大款不是一个概念,尤其是搞文学!
我绝对不提倡人人不去当平民而去当贵族,而且尤其厌恶伪贵族、冒牌贵族。我还认为:没有平民意识的人即使自封为鸟“作家”、鸟“学者”、鸟“诗人”也无异于拿发昏当有趣。但我却更加认为文学、作家本身,在功利的平台上,应该站得高些,多一点精神,像个贵族。所谓“精神贵族”也没什么神秘,无非是在弄文字时比一般读者多一点精神追求,多一点清纯趣味,多一点文墨功力和语言辞采而已。至少,见了俗陋之人或丑陋文字有远离感、厌恶感。总之,莫使俗、浅、假、贱、秽等类的文人或文化登坛挂帅兼之助其流行!
精神贵族的真义就是把精神看得比物欲更宝贵,更值得仰视。为此应多培养些精神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