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辽宁阜新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史淑凡公布,阜新市共清理和纠正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各一名,共撤出在煤矿投资入股资金705万元。其中,现任辽宁阜新市清河门区区长助理李树林一人撤资700万元。
据了解,从9月8日到10月10日,由阜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煤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市煤炭工业生产安全监察办公室联合行动,对包括阜矿集团在内的173家国有和
个体私营煤炭生产单位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
先后入股仨煤矿
据了解,李树林最早工作于辽宁锦州义县高台子镇经委,1998年2月被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根据招商引资政策聘为区政府区长助理。他先后与他人合伙购买了乌龙坝镇第五煤矿、发达煤矿和由其个人经营的供销公司联办煤矿,总计投资入股700万元。
另外一位撤资人李青山于1999年5月与李某、张某等人合伙投资阜新乌龙煤矿,其个人投资为5万元。1999年9月,李青山正式受聘担任该矿矿长。李树林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撤出投资;李青山现已退出在矿上的投资和股份。
万余人填表自查自纠
此外,辽宁省阜新市相关部门还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领导干部投资入股问题6起,受理核实机关干部虚假入股煤矿问题1起。各地区、各单位向市清理纠正工作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登记表230份。全市公职人员17485人填报了登记表。《华商晨报》/供稿
山西一煤矿被重罚3500万元
据新华社电记者26日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了解到,今年3月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遇难的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二坑,被处以罚款3501.92万元,其采矿权被收回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