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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明星经纪纠纷”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51 扬子晚报

  明星与经纪公司矛盾纠纷不断,很多读者发来短信及跟帖:

  137****2274:纠纷不断,是因为双方有不平等的制约条件和不公平的经济利益。

  135********8579:娱乐圈总是那么乱,人有自由的权利,但也有《合同法》,谁是谁非,没必要去炒作。

  131****5828:黄圣依没了星爷很难再红,也许明年我们就会忘了她。

  138****9013:成名了就忘恩负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黄圣依连做人的品德都没有,何况艺德?

  0523****157:黄圣依出名了,就想蹬星辉,这样忘恩负义,谁都受不了。

  玉蝴蝶: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但我知道,她出名后就一直在说星辉坏话,真是过河拆桥。

  神来一笔:明星签公司很正常,有矛盾也不少见,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说话,不必闹得乌烟瘴气,对谁都没好处。

  Dorris.chaw:黄圣依真是翻脸无情,即使现在不合作,也没必要说这样的话。

  齐龙剑:娱乐圈就是这么乱,不乱还没名气呢。

  大漠凌鹰:这样争执下去,明星们不用付广告费就成了焦点,也许当目的达到后,一切冤仇又将烟消云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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