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友从海外归来,谈及文学批评时对我说:“在欧美做个文学评论家,特不自由,禁区多多。”“这话从何说起?”我摸不着头脑。
文友默然一笑:“这么说吧,评论家最好是孤家寡人,因为评论的对象不许是同窗好友,不许是师生,不许是同事,更不许是夫妻、兄弟或上下级。你看设了多少禁区?”其实这类情况我也略知一二,在美国书评界颇有影响的《纽约时报书评》栏就约法三章:凡书评
作者不得与图书作者师出同门,也不可以老师评学生,或学生评老师,更不允许评者和作者有过笔墨官司。英国有个很有名气的老资格书评杂志《泰晤士语文学增刊》,为防止借名家大腕的名气误导读者,该刊发表的书评文章一律不署书评作者的姓名。
上述种种约束,都是为了保证评论的公允,防止偏见和不公正的酷评,以避免庸俗的捧场,或抱有成见的贬损。
文友是研究欧美文学的,岂能不了解这些情况?他是正话反说,是对我们国内某些作秀的“文学评论”表示不满。
说到我们的文学评论,以惯用的语言表达,主流当然是好的。但是那“支流”也确实不容你小觑,其中某些丑陋,简直让人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是批评失语。当今,切中文坛时弊、有胆有识的文学批评,几乎凤毛麟角,很难读到。尽管有那么些令人作呕的文学作品,可是“文学批评”却对此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保持着“大度”的宽容和沉默。
其次是“友情出演”。这是文学评论中较常见的一种现象。哥们儿姐们儿出了书或发表了大作,总不能古井无波吧,或者出于同窗友好,或是出于至爱亲情,写一篇溢美的评介,作一点夸张性的推荐与促销,对哥们儿姐们儿评职称、得奖什么的,都不无裨益。此中猫腻,早为世人所知,久而久之,人们也就司空见惯。有人还说:官场上有裙带关系,文坛上何必那么较真儿,“内举不避亲”嘛。
还有一种更可悲的文学评论,也许作者有一定的职权,也许作者有一定的经济实力,靠拉赞助或自掏腰包买些版面,给评论界的“家们”“腕们”包几个鼓鼓的“红包”(也有叫“出场费”的),像购买任何一种商品似的购买有偿评论。“有钱能使鬼推磨”,买一块版或半块版捧场溢美的文章自不在话下。一位海南作家在他的小说中就描述了这样的情形:某先生(或女士)大作出版后,先是来北京给各位老前辈上门送书,多少赚得几句称赞,一一加以笔录,立马传达给各大报刊。待各大报刊编发了相关书评和报道,他再把这些材料统统复印,呈送各位老前辈以求进一步“指教”。老前辈们还能怎么办?一看舆论如此,“民意”和“公论”如此,当然会赏下更多的称赞……
平心而论,做文学评论也甚是不易,品位有高低,见解有深浅,偶尔“认石作璞”或许常人难免。但无论如何,评论需要的不是假话,不是酷评,不是廉价的标签。评论需要评论者的良知,需要公允正直,应是评论家发自内心的声音。
高深(北京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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