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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图片说明:形形色色的《老鼠爱大米》版本
本报讯近日,持续了一年之久的网络热曲《老鼠爱大米》(以下简称《老鼠》)著作权纠纷一案,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书,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胜诉。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与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侵权事实成立,被判赔偿金额15万元;歌曲《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词曲的永久版权归太格印象所有。这样看来,杨臣刚今后要参加商演演唱自己创作的《老鼠》,都必须经过太格印象的同意!
前日,太格印象负责人王虎向记
者出示了法院于本月17日签署的太格胜诉的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查明,王虎与杨臣刚于2002年7月13日签订合同,约定王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拥有对《这样爱你》词曲的永久版权。王虎于2003年4月20日将此歌曲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太格印象。后杨臣刚又允许他人使用,造成歌曲“一女多嫁”。
虽然获得了一审胜利,但王虎表示:“这并不意味着《老鼠》侵权风波已经结束。《老鼠》被杨臣刚一版四卖,杨臣刚、香香、刘尊、新加坡的郭美美等人,都用《老鼠》这首歌发行了唱片,并进行了多场商业演出。用此歌进行商演的,还有香港的陈慧琳、韩国的安七炫和说唱版的演唱者誓言,进一步侵犯了该歌曲的演出权利。因此这次胜诉只是我们维权的一个开始。这些偷吃‘大米’的‘老鼠’,都将被太格印象一一追究法律责任!”他表示索赔数目正在核定,不排除会是一笔巨款的可能。
飞乐唱片老总钟雄兵表示:“现在只是一审判决,关于《老鼠》一首歌的最终权利人还没有确定,我们会在下周就提起上诉。”但杨臣刚却表示此事一律交给公司和律师处理,不愿表态。(记者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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