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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磊被旧东家追讨百万“私演费”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5: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双方合约是否解除成为问题关键

  本报记者易芝娜

  《丁香花》原唱者唐磊成了2006年娱乐圈第一场娱乐官司的主角,本是被告的旧东家“普新纪元”开庭后却反诉唐磊违约私演,要求唐磊返还私演收入近百万元。正忙于个人
第二张专辑《菊花香》宣传的唐磊接到记者询问的电话后,直叫“好笑”:“去年3月22日我已和他们单方面解约,何来私演?”

  据昨天诸多媒体报道,本月16日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的“唐磊起诉老东家”一案,原告唐磊并没有到场,仅委托代理律师出庭,“普新纪元”除代理律师出庭外,唐磊原来的经纪人普杰也一同出庭参加诉讼。双方在法庭上主要围绕《丁香花》专辑的版税分配,及唐磊与“普新纪元”签署的“全球独家代理合约”是否已解除展开辩论。唐磊代理律师居永和表示,唐磊去年3月以“普新纪元”拖欠其版税为由,要求法院确认唐磊与“普新纪元”签订的《演艺经纪合约》自2005年3月22日起被解除,并要求“普新纪元”偿还拖欠唐磊的28.8万元版税和违约金1.44万元。本是被告的老东家“普新纪元”却认为双方如何分配收益是合约约定的,公司投巨资包装唐磊初见成效,唐磊就因不满意版税分成要撕毁合约,此举显然有违合约的公平性,坚持唐磊继续履行三年合约,并反诉唐磊违约私演,举证唐磊至今共私自参与各类演出共计38场,当庭要求返还应得收入近百万元。

  唐磊接到记者电话时表示,对方完全是在“偷换概念”,自己一定将官司奉陪到底。唐磊认为,“普新纪元”违反了双方约定的利益分配原则,使个人发展受阻,自己才提出解约,“我去年3月22日就已公开宣布单方面解约,并不存在‘私演’的说法”。他认为普新纪元公司一直对自己隐瞒《丁香花》专辑发行权售出后的收入,按照当初的合约,“普新纪元”为专辑投入多少成本与分成无关,双方应该直接分成,但对方却在这一点上“偷换概念”,“打这场官司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确定我与他们已经解约。我等着他们拿出反诉的证据来”。

  唐磊被旧东家“追款”

  

唐磊被旧东家追讨百万“私演费”

  (栩/编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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