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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姐姐"被偷印上挂历 著作权人起诉索赔100万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09:00 中国新闻网

  

神仙姐姐

  部分涉嫌侵权的年画、年历等。杨昆/摄

  中新网3月3日电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一广告人和摄影师准备联手起诉浙江

义乌阳光小区“年画市场”,并索赔100万元。据悉,因为他们发现该市场出售的大量挂历、台
历、明星卡片上使用了他们拍摄的刘亦菲的照片。

  杨昆是北京某企划公司总经理,他介绍说,在2002年刘亦菲出演《天龙八部》时就和她有过合作,他说:“当时因为宣传和广告的需要,她委托我们拍摄了100多张照片,照片版权为我和摄影师陈霖所有,使用权也归我们全权代理。随后,我们在国内一些报刊上发表了《神仙姐姐一路飘红》等报道,并配发了这些图片,都是封面。但是去年,我发现在浙江义乌的阳光小区‘年画市场’里,有多家商户在卖这些照片制作成的挂历、台历、儿童卡片等等,而且这些挂历、台历上,无单位、无地址、无电话、无版权人姓名,属于典型的盗版作品,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在‘3·15消费者活动日’正式向盗版人起诉,并索赔100万元。”

  杨昆说,去年他在“年画市场”发现了这些作品后,当即拍下了照片,并留下了许多相关产品和购买时的票据,他统计了一下,这些侵权产品涉嫌盗用他的作品几十张,几乎占了他当年策划并组织拍摄的刘亦菲照片的将近一半,性质相当严重。

  昨天,记者试图与义乌阳光小区“年画市场”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时未果。

  【追访】刘亦菲经纪人:从没接过义乌的代言

  另据刘亦菲经纪人陈先生透露,他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他很肯定地表示,既然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他会立刻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调查这件事情,绝对要追究对方的责任,不会姑息。陈先生说,义乌的不少厂家都找过刘亦菲,想让她做代言人,但是都被自己拒绝了,因为他觉得现在刘亦菲不能够随便接广告,必须接对她的人气有利的。

  陈先生透露,除了刘亦菲一年的代言价格180万元绝对不降价以外,刘亦菲接拍的广告只能是大品牌或者是与自己相识多年的老朋友的,否则一律不接。陈先生说,现在义乌居然有厂家在完全没有告知自己的情况下这么做,他一定会追究厂家的责任。(郝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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