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公司称她与剧组所签合同无效
黄圣依在《周璇》中出演王人美。
本报讯(记者雷丹)黄圣依上周加盟《周璇》剧组出演王人美一角色,然而前日,她与前经纪公司星辉的纠纷再次卷入其中,星辉公司称黄圣依和该剧签订的合同无效。而黄圣依则回应自己已是独立自由之身,接拍《周璇》没有任何问题。
星辉:我们只是例行告知
星辉方面在给《周璇》剧组的传真中表示,黄圣依是他们公司的艺人,而且合同一直签到了2011年,所以在此之前,她所进行的一切演艺活动都应该通过他们公司来签订合同。所以她私自和《周璇》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周璇》剧组真的需要黄圣依,那制片方该和星辉方面签订合同,并通过星辉公司向黄圣依支付酬劳。星辉公司的田先生昨日接受记者的采访,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等待法院的裁决,但是在宣判之前,黄圣依还是公司的艺人。作为《周璇》剧组,有必要知道这点。另外,他还表示,星辉方面也多方联系黄圣依,但始终联系不到她本人。
经纪人:黄小姐已是自由身
黄圣依经纪人金先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黄小姐和星辉签订的是“委托代理经纪约”,在之前的纠纷中,我方已经通过律师向他们公司提出了单方面解约,这在香港地区的法规上也是得到承认的。黄圣依现在已经是个自由身,她完全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包括演出、拍戏等等。
据金先生表示,在之前《碧血剑》的拍摄过程中,星辉公司也找过一次剧组,他认为,星辉公司此次的举动和上次一样,没有拿出什么有力的证据,传真中的很多字眼也很模糊。
《周璇》剧组:目前合作正常进行
黄圣依加盟《周璇》剧组已有数日。此次接下上世纪30年代著名影人王人美的角色,戏份虽然不多,但剧中她的对手戏基本都是围绕张柏芝展开,剧中的王人美,这位当年娱乐圈的“大姐大”性格热情奔放,乐于助人,作为周璇的前辈给予她很多提携和指点。
昨日,记者致电《周璇》制片人吕军先生,吕军表示,的确收到了来自星辉公司的传真,目前和圣依的合作正常,对此暂无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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