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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案"刚赢又惹官司 庞龙"玫瑰花"被指抄袭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08:54 中国新闻网

  

蝴蝶案

  庞龙的"蝴蝶案"刚了结

  

蝴蝶案

  庞龙郑州宣传最新专辑《你是我的玫瑰花》

  中新网4月10日电最近,以演唱《两只蝴蝶》一举成名的网络歌手庞龙可谓是官司不断。“超女侵权《两只蝴蝶》案”刚刚胜诉,庞龙签约公司鸟人艺术起诉万讯通彩铃侵权一案尚未了结。正在告着别人,昨天却有官司找上门来,海南音乐人田丰认为庞龙的《你是我的玫瑰花》中的高潮部分,抄袭他创作的歌曲《最爱》,而因此要将庞龙告上法庭。

  据娱乐信报报道,昨天,海南音乐人田丰认为著名歌手庞龙的《你是我的玫瑰花》中的高潮部分,抄袭自他创作的歌曲《最爱》,而因此要将庞龙告上法庭。田丰向记者展示了两首歌的雷同之处。他表示,两首歌的核心乐曲的8小节有着很多相似之处,节奏型、音型、速度几乎一致,只是音调和词曲有些改动,将“你是我的最爱,你是我的期待”改为了“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他说:“我的创意被抄袭了,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事会发生在一个知名歌手的作品中。”据田丰透露,《最爱》这首歌是他2004年12月创作并取得了版权登记的。2005年2月,他将这首歌放到网络上进行宣传。同年4月,为了推广这首歌,他将已经录制好的CD寄给了庞龙,当年9月,庞龙就推出了《你是我的玫瑰花》。“《最爱》这首歌收录在我专门为歌手阿正打造的专辑中,是我的心血,我一定要讨个公道。”

  记者了解到,上周末,田丰已经将起诉书递交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记者在诉讼书中看到,田丰提出要让庞龙在北京主流媒体上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以及精神损失10万元,同时,诉讼期间的一切费用由庞龙负担。

  记者发现,《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的作者均不是庞龙,他只是演唱者而已,按理说抄袭应该是作者之间的事情,而侵权应该是歌手签约公司的事情,应当与庞龙个人无关,可为什么田丰唯独要告庞龙呢?昨天,记者致电庞龙签约的鸟人公司法人代表周亚平。对于这件事情,周亚平认为田丰此举纯属借着歌手庞龙进行炒作,暂时不予回应。不过如果对于公司名誉造成不良影响,鸟人艺术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权利。

  (记者张学军 闫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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