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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玫瑰花》作者否认抄袭 庞龙绝不善罢甘休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0:0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唐峥)昨日,记者就海南音乐人田丰指称庞龙演唱的《你是我的玫瑰花》涉嫌“抄袭”一事,来到庞龙所属公司——鸟人艺术公司,并见到歌曲的词曲作者大鹏。鸟人艺术公司董事长周亚平表示,将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追究全部侵权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大鹏也表示将采取法律措施。

  

《你是我的玫瑰花》作者否认抄袭庞龙绝不善罢甘休

  昨天,大鹏介绍说,该歌曲创作于2001年,是献给女友的求婚礼物,就是通过这首歌曲才使他们结为伉俪。2004年12月,大鹏将这首歌曲的小样送到周亚平的手中想寻求合作,这时正值庞龙第三张个人专辑的筹备阶段,周亚平听完这首歌后认为很适合庞龙演唱,于是跟大鹏协商购买这首歌曲的版权。双方于2005年4月5日签署了《歌曲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为了证明自己是原作者,大鹏昨天向记者出示了当时自己做小样时以及后来签约时的乐谱手稿。在手稿上记者看到,该歌曲原名叫做《一朵玫瑰花》,后来改名为《你是我的玫瑰花》。记者现场也听到了田丰指称抄袭自己的那首《最爱》,感觉没什么相似。

  大鹏还告诉记者,在庞龙演唱这首歌之前,他自己早在2004年就在北京的某酒吧经常演唱这首歌,有很多人都可以证明。对于无端卷入风波,大鹏十分气愤,他表示,很赞同庞龙及其公司的做法,在做过这次声明之后,以后的事情都在法庭上见。

  周亚平表示,庞龙的人品和职业素养在圈内有着良好的口碑,这次却被无辜地卷入“抄袭”事件,对他的名誉和商业代言等活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周亚平认为,现在有些人比较浮躁,不是踏踏实实地做事情,而是急于成名,这是不好的现象,他很反感和鄙视这种破坏行业基本行为准则的投机行为,表示将会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追究所有侵权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他说:“我们不会善罢甘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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