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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两大公司争拍《卧虎藏龙》前传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19 南方网

  

好莱坞两大公司争拍《卧虎藏龙》前传

  《卧虎藏龙》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李安的《卧虎藏龙》获得4项奥斯卡奖,让李安成为“华人之光”,让周润发、章子怡等演员有了海外市场,也让《卧虎藏龙》的作者王度庐成了名人
,其作品变得抢手。好莱坞一直想拍摄《卧虎藏龙》前传,但现在一个问题是要先裁决谁拥有其他作品的改编权。今年4月,美国韦恩斯坦娱乐公司和哥伦比亚公司就曾对簿公堂,韦恩斯坦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官裁决后者对已故中国武侠小说家王度庐五部作品的权利无效,其中包括已经改编成电影并在2000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卧虎藏龙》。目前官司仍在审理之中。

  《卧虎藏龙》版权之争:

  “韦恩斯坦”将“哥伦比亚”告上法庭

  王度庐是上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的武侠小说家,其“鹤铁五部曲”由5部武侠小说组成,讲述了清朝时期三代武侠的故事,每部小说中的主人公虽不同,但都有联系。除《卧虎藏龙》外,另外4部小说,包括讲述李慕白师父的《鹤惊昆仑》、李慕白跟俞秀莲悲剧恋情的《宝剑金钗》、青冥剑与罗小虎身世来由的《剑气珠光》以及有关罗小虎和玉娇龙之子遭遇的《铁骑银瓶》。

  虽然《卧虎藏龙》由哥伦比亚拍摄,不少人都以为哥伦比亚拥有王度庐其他作品的改编权,且哥伦比亚曾发表声明,说公司在2005年和王度庐之子王宏有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系,并取得了版权,但王宏否认他们之间有最终的合同。相反,王宏表示他和韦恩斯坦公司在2005年12月曾签署过合同,韦恩斯坦获得了将王度庐武侠小说“鹤铁五部曲”改编成电影、电视、舞台剧以及制作其他相关产品的版权。据称,这份协议由王度庐后人的全权代表王宏与韦恩斯坦方面签订。同时,在法庭文件中,王度庐的后人否认了与哥伦比亚公司有过任何协议。因此,韦恩斯坦公司要求法庭裁定其独家拥有这些作品的版权,并下达针对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的禁制令。

  王家只拿过

  3万美元改编权费

  “我们不愿卷入官司中,不管怎么说,两家大的好莱坞公司都想拍我父亲的电影,确实是好事。”王宏说。《卧虎藏龙》电影全球票房2.28亿美元,但王家在1997年只收到3万美元的改编权费,“因为那时我们根本不懂电影行业,结果我们把自己放到了不受保护的位置。”

  王宏说父亲著有50多本书,1977年去世,他目前正计划重新出版父亲的作品并将一些作品拍成影视剧。

  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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