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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敛财说"损害名誉 孙悦病中发律师函证清白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53 中国新闻网

  

官网敛财说

  孙悦(资料图)中新社发 谢廷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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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重庆某报刊登“孙悦被指用官网敛财”、“孙悦是收费官网股东”等文章,从新加坡刚回到北京不久的孙悦对此十分愤怒,昨天因高烧在北京中日友好

医院挂水的孙悦在与记者通话时,表示“官网敛财”的报道损害了她的名誉。 她所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昨天也给这家媒体发出了正式律师函。

  记者昨获悉后,随即采访了孙悦的代理律师,北京海斯律师事务所张海泉律师。据张律师介绍,孙悦作为北京宇悦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其是作为投资者的正当和合法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她既不是“孙悦官网”的投资人,也不是“孙悦官网”的股东。而“孙悦官网”只是宇悦无限公司这个受中国法律保护、合理合法的企业法人主体正常经营的一个项目,投资人或者说股东的收益是通过公司经营后的分红取得,而公司经营后的分红需要按照收入、成本、费用核销后,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分配制度来实现,绝不会是从“孙悦官网”收入中直接获得的。

  张律师在律师函中强调表明,歌迷进入“孙悦官网”登记注册可以自由选择免费的和VIP服务等多种方式,并且网络都是有明确事先提示和提醒,并没有强制,更没有隐瞒、欺骗,完全在于歌迷的自我选择,而且这些收费服务也是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存在“敛财”一说,即使宇悦无限公司今后经营有利润,股东取得分红,也是合理合法的,他人无权干涉和指责。

  张律师认为,孙悦作为公众人物,其人格、尊严和名誉与任何人一样同等地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作为孙悦的委托代理人,张律师称孙悦欢迎包括媒体在内的各界朋友善意的监督和帮助,但他表示时下一些报道未经认真核实,即进行歪曲事实的报道和转载,并超出媒体权利随意给别人定性,实际是贬损他人名誉的一种不当行为。

  作者:鞠健夫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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