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张靓颖状告上海媒体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2:43 沈阳网-沈阳晚报

  

张靓颖状告上海媒体
8月14日,超女张靓颖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上海某媒体侵犯她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作出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万元。张靓颖诉称,2006年7月8日上海某媒体报道的《张靓颖酒店耍客服》一文属捏造事实并向公众发布,给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的损害。

  点评:常人住店也要闹点别扭,何必渲染人家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