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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连科:不能欺骗读者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08:01 扬子晚报

  去年以小说《受活》摘得鲁迅文学奖的北京作协专业作家阎连科,今年年初又以国内首部反映艾滋病的长篇小说《丁庄梦》而引起轰动。近日,阎连科将这本书的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该社不仅拖欠作者稿费而且承诺捐赠艾滋病村的五万元钱也没有兑现。9月1日,他向本报记者表示:“无奈才走上打官司这条路”。

  《丁庄梦》:首部描写艾滋病的长篇小说

  阎连科介绍说,《丁庄梦》是以中原地区曾经发生的艾滋病蔓延为背景的作品。为完成这部作品,阎连科从2004年开始,曾在三年的时间里七次到河南的艾滋病村去实地调查,广泛接触艾滋病患者,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呕心沥血,最终奉献出这部描写艾滋病灾难的力作《丁庄梦》。可以说,《丁庄梦》既是一部冷峻展示中国艾滋病人生存状态的文学作品,也是一部诚挚表达作家的人道关怀和博大爱心的书。

  出版社:承诺捐赠5万元给艾滋病村

  据了解,春风文艺是最早准备出版这部小说的出版社,并且在阎连科去河南的艾滋病村实地调查时,他们的编辑代表春风文艺出版社和阎连科一起捐赠了十万元来资助当地居民每家建一个水泵。到2005年下半年小说写完后,因种种原因,阎连科又将此书转换到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条件之一,就是所出版《丁庄梦》的出版社必须向阎连科所去体验生活的艾滋村捐助5万元人民币,实际上这笔钱是应该补偿给春风文艺出版社,作为此前春风文艺出版社所捐赠的费用。后来,阎连科和上海文艺出版社于2005年11月23日签订了出版合同。合同规定,首版印数为15万册,版税率为12%,支付版税方式为第一次在作品出版(2006年1月正式出版)满三个月时,结算5万册的版税(12万元);满6个月时,结算第二个5万册的版税,剩余部分在出版满12个月时结算完毕。在阎连科的诉讼说明中称:上海文艺社在今年元月初出版《丁庄梦》时,还在封面的勒口处印有“为写作和出版这部小说,作者和上海文艺社捐献义款,联合进行了‘关爱生命,关注艾滋病慈善行动’,这项行动仍在继续”的宣传说明文字。而实际的情况是,上海文艺社直到今天既未给作者支付一分钱稿费,更没有给艾滋病村捐助一分钱义款。

  作者:打官司纯属无奈

  今年7月2日,在出版该书满6个月时,阎连科多次和该书的责编曹元勇先生联系无果,就以作者和朋友的身份写信给上海文艺社的总编辑郏宗培先生,希望支付已经替其垫付的5万元捐献义款和其应付的稿费,但郏宗培先生却未回复;8月15日,阎连科又再次去信,希望不要因为稿费和义款的事伤了作者和出版社的和气而打上“官司”,但郏宗培先生仍未有答复。这期间,阎连科也曾委托律师两次发函给上海文艺社催款和寄去“终止出版合同通知书”,也都均未得任何说明和回音。在无奈之下,就只好在8月24日委托律师向上海法院起诉。生平第一次打官司的阎连科说自己是一步步被推上打官司这条路,他实际上并不想打官司,目的主要是想让关爱艾滋病人的口号落实在行动上,更不能欺骗读者,“因为每一个购买这本书的作者都以为自己是给艾滋病村捐了款的。”

  听了阎连科的诉说,本报记者开始调查,首先联系了《丁庄梦》的责任编辑,他说自己刚从北京回到家,很累,也不方便多说什么。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上海文艺出版社的社长,他也同样希望媒体“不要凑这个热闹”,而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宣传策划紧接着又以个人名义给记者发来一封邮件声称,请媒体朋友不要将作家阎连科的一面之词报道出来,更不要影响到和上海文艺出版社的良好合作关系。然而据受理此案的潘律师说,8月29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此案正式立案,十月中旬可开庭审理,目前他们正在收集证据。

  昨天,本报记者接到的上海文艺出版社宣传策划的邮件中称:“在出版后上海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发行销售”。但阎连科委托的律师在上月29日仍在上海某书店正常购到了此书,作者本人目前在北京的书店里也购到了该书。本报记者蔡震童立

  

阎连科:不能欺骗读者

  作家阎连科。

  

阎连科:不能欺骗读者

  图为起诉书复印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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