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资料图)中新社发 sron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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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夜在屯门黄金海岸强吻香港女艺人官恩娜的年轻图书馆见习助理员罗衍发,前日在屯门法院再度接受庭审,承认一项非礼罪名。他在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自己性格内向,患有人格分裂,并表示会写信给官恩娜道歉,但法官直斥被告利用“花好月圆,充满爱意”的时段实施非礼,是蓄意和恶意的,行为“唐突、猥琐、冒犯、粗鄙及令人作呕”,并强调亲吻对女孩子很重要,故判处他入狱的机会达99.9%,暂还押至本月17日判刑。
24岁的被告罗衍发被控上月6日在屯门黄金海岸非礼官恩娜。案情指,事发时官恩娜正出席公开活动,与主持人在台上主持猜灯谜游戏,被告借口向心仪对象示爱要求上台,其间官恩娜站于被告左侧。被告示爱达五分钟后,主持人请他指出心仪对象,被告借故指向左方分散众人注意力,趁机双手掐官恩娜的颈项并强吻她的嘴唇,历时十秒,主持人和节目监制几经辛苦才拉开被告。
被告前天呈上亲自撰写的求情信,指自己生性内向被动,事发日曾在台上试图向官恩娜示爱,但一直词不达意,当主持人要他离开时,他惊惶失措,加上不懂得怎样面对群众,情急之下才用错方法表达自己,他一下台已感后悔。被告的姐姐在求情信中称,他们一家六口住在天台屋,出身清贫,被告童年时连一件漂亮的衣服也没有。双亲目前已经快70岁,加上被告没有朋友和邻居倾诉,才缺乏一般人的道德标准。被告的心理医生报告指,被告的成长过程使他患有人格分裂症及压力适应问题。其代表律师辩称,本案并不像一般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非礼案一样普及,被告并未触及对方的重要部位,犯罪程度低。
不过,主任裁判官郭伟健明确表示不接纳心理医生的报告,质疑若被告事后感后悔,为何首次审讯时不认罪,还试图以猥亵意图抗辩,“他不认为事件是非礼事主,也就是说他向爱人示爱是一件伟大的事?”他指出,一般非礼案是暗中进行,但这次所有人目睹被告犯法,对事主伤害极大,其行为是视法纪如无物,极度践踏女性尊严,行为显然是蓄意及有恶意的。
官恩娜前日通过经纪人表示,对于被告认罪感到欣慰,更感谢法庭及警方严肃处理事件。对于会否接纳被告的道歉信,官恩娜以案件尚未完结为由,暂不表态。(王尚)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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