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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案罪名成立 张学友前菲佣被判入狱半年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张学友曾经雇佣的菲佣被控偷窃的案件于前日审结,结果两项偷窃罪名成立,菲佣被重判入狱半年。张学友表示尊重法庭的判决。

  案情指,30岁的被告Preslyn-sagaCatacutan于2006年6月至8月期间,在张学友的浅水湾住所内偷窃了一封私人信件和三张照片,内容分别为张学友与妻子罗美薇在朋友家中拍摄的合照、友人为其妻举行生日派对的照片及一张罗美薇的证件照。裁判官指巨星红人与平
民应得到同样的私隐保障,因此本案判刑必须具有更大的阻吓性。被告闻判后一脸不屑,其律师本要求法庭罚款了事,但裁判官斥责被告深知张学友是当红歌手,偷取之物相信是为放售市场图利,却仍狡辩是张学友的歌迷,故须予以重判。律师为她申请保释外出以便申请上诉,也被裁判官拒绝。

  对于该菲佣被判入狱半年,张学友表示,这次的控诉方是警方,他的身份是证人,他会尊重法庭的判决。

  (王尚)

  

偷窃案罪名成立张学友前菲佣被判入狱半年

  上图:张学友表示尊重法庭的判决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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