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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恩淑作家将声称污蔑自己剽窃剧情的40岁妇女告上了法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58 新浪娱乐

  

金恩淑作家将声称污蔑自己剽窃剧情的40岁妇女告上了法

   新浪娱乐讯 担任SBS电视台特别电视剧《恋人》剧本的金恩淑作家将声称污蔑自己剽窃剧情的40岁妇女告上了法庭。金恩淑作家在19日正式像首尔警察署将这名女性以诽谤罪,妨碍工作,威胁等罪名兼具。据悉这名女性曾经将自己创作的剧本送到了金恩熟作家和申宇哲监制的工作室,在自己的剧本被谢绝使用之后这名女性就每天打电话谩骂金恩淑作
家,金恩淑作家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最后将她告上了法庭。姜知勋/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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