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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画传(5):结婚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9:08 金羊网-新快报
■陈鲁豫 我和老公诚惶诚恐地把一大堆资料交给了工作人员:身份证、护照、单身中文证明、单身英文证明……能想到的我全带来了。 工作人员一边翻看我们的材料,一边指着桌子的日历说:“你们先挑个行礼的日期吧。年底快到了,结婚的人特别多,大会堂和红棉道都快排满了,最近的一天是12月31日,在大会堂,你们要不要?还有一个多月,到时候,你们的结婚申请也就批下来了。” 我必须要解释一下在香港结婚的手续:首先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然后在结婚申请被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举行婚礼,超过3个月仍未行礼的则需要重新申请。行礼的地点有两处,红棉道和大会堂。新人服装可随意,礼服或便装都行,但必须整洁、得体。观礼人数没有上限,但不得少于两人,因为在结婚证书上需要两位证婚人的签名。 “好啊。”面对穿制服的长官,我从不敢说个不字。可心里直打鼓:还有1个月5天的时间,办晚会是来不及了。我正在犹豫,身后凑过来一对年轻人,手里拿着一叠证件:“唔该,我们来登记。” “不好意思,今天的名额已经满了,下周一再来吧!”工作人员彬彬有礼。青年男女只得扫兴地离开。 原来结婚还有名额限制呢,于是我毫不犹豫说:“12月31日可以。”生怕错过了那天就再也嫁不出去了。
(紫/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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