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吴浩康无罪获释,离开法庭时面露笑容
据香港媒体报道,英皇歌手吴浩康,被控于本年7月11日,于其表兄开设的一酒吧内,介入酒吧侍应因女友与人骂战而袭击对方的事件,他被指把一名男子拖出酒吧后,该男子疑遭10人包围及袭击。侍应昨(二十一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普通袭击罪,被判罚款2000元并另赔偿1000元。吴及涉案的女子则否认控罪,经审讯后,两人同被判无罪释放。
案中被告依次为沈乐智(二十二岁,报称侍应),殷晴晴(十八岁,报称钢琴教师),及歌手吴浩康(二十二二岁,原名吴伟男
)。沈与殷为情侣,而沉在涉案的酒吧内任职侍应。
首项控罪指沈及殷在今年七月十一日,于尖沙咀白兰轩道Boozeroo酒吧内,袭击男子詹志坚;第二控罪指吴在同一地点袭击詹。沉在开审前已认罪,被判罚款二千港元及赔偿事主一千港元,殷与吴在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遇袭事主詹志坚昨(二十一日)供称,他与姓沈被告曾是同事。案发当晚,两人在酒吧一房间内消遣,沉端上一枝饮品入房,表示该饮品被殷的偶像杨千嬅喝过。殷晴晴基于崇拜,喝下数口,詹接着又喝,殷晴晴指詹抢着饮,破口大骂斥责不该乱饮其偶像饮品,将花生掷向他,詹不愤,将饮品泼湿殷作反击。
沈见女友被欺,即冲入房,向詹的左耳打了一拳,同时殷手握玻璃樽欲向詹施袭,被詹以手挡格。三人离开房间,继续在走廊纠缠。此时,正在另一房间消遣的吴浩康介入,以粗言恐吓詹。吴表示他认错人,詹致电任职警员的朋友到场协助。
之后,吴浩康手执詹上衣,将他拖出酒吧门口,又推他出酒吧,詹即被门外聚集的十多名男子殴打。事后证实他手臂、胸及面部均有瘀伤。
裁判官游德康裁决指出,詹的作供欠可信性。游官指詹在庭上称事发后曾致电警员朋友,表示被人“屈”非礼及伤人,而其友却供述,事发后詹只谈及被人阻止离开,却无说过被屈非礼及伤人。
另外,游官质疑,吴浩康既以极大力度拖詹出酒吧,为何事主不用双手挣扎,加上他从没向警察朋友说被吴拖出酒吧。因此裁定詹的口供不可靠,殷及吴均脱罪,当庭释放。
游官同时告诫殷及吴,虽然两人脱罪,但事主身体多处受伤是不争的事实,故两人日后需谨言慎行,避免上述事件重演。另游官指吴浩康在案件中自招麻烦,驳回其堂费申请。
(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