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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乐队新歌再惹争议 已经停止无线发行(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10:01 新闻晨报
花儿乐队新歌再惹争议已经停止无线发行(附图)

花儿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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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记者高磊 《嘻唰唰》抄袭事件之后,近日又有媒体爆料,花儿乐队于6月9日无线首发的最新单曲《我的果汁分你一半》与德国著名歌手SASHA多年前的作品《IFeelLonely》非常相似,但很快,其所属唱片公司百代企宣总监SKY称,《我的果汁分你一半》这首歌不是抄袭,而是改编。究竟对歌曲进行怎样的改动可以称为“改编”?改编与抄袭的界限是什么?晨报记者采访了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方面的专家。昨晚,SKY在接受晨报采访时透露,由于版权问题还在协商中,为避免纠纷,他们已经将《我的果汁分你一半》从无线发行渠道上紧急
撤回。

  “改编”实质:

  一定要有原创的成分

  在音乐圈,究竟对原作进行怎样的改动,才可以称之为“改编”?为此,记者采访了作曲家、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剧系系主任金复载,他表示,通常来说,被改编的原作品,一般都是比较短小的乐段或曲式,在此基础上,改编者改变曲子结构,发展成大的曲式,这才是“改编”。例如以往有不少民歌作品只有单旋律,但后来的作曲家配上了伴奏,并做了展开,形成了多声部的作品,那毫无疑问,这就属于“改编”的范畴。

  而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副主任尹明五则向记者表示,在国内,对这个问题的界定还比较模糊,尤其是流行歌曲,主要以旋律取胜,判断是否改编存在更大难度,但有一点,改编后的作品本身一定要有自己创作的内容。尹明五说:“通常,不同音乐形式之间进行改编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譬如民歌《东方红》曾被演绎成摇滚版,这样的变动可以称为‘改编’,但在同一范畴里面,譬如两者都是舞曲风格的,这个判断就比较烫手。”

  “改编”关键:

  节奏快慢不是判断依据

  一位业内人士在听了这两首歌后肯定地说,副歌部分除最后一句以外,一模一样,只是节奏快慢不同。

  针对“副歌部分只是节奏快慢不同,能否称作改编”的问题,金复载表示,由于还没听过两首作品,没有比较,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但如果真像那个业内人士所说,只是节奏快慢不同,那我个人觉得,这个很难说是改编,因为节奏的快慢因人而异,可能这个歌手唱得快一点,那个歌手唱得慢一点,都是很正常的现象”。他随后表示,如果新老作品只是改动了一两个音,那么称为“改编”也太过牵强。不过,判定是否抄袭,在行业内倒是有默认的法则:相同的旋律超过8小节即为抄袭。

  唱片公司:

  已将歌曲从无线上撤下

  昨晚,当记者致电百代唱片企宣总监SKY时,她表示,版权事宜仍在处理中,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我们已经在前一两天从中国移 动那里撤掉了这首歌的无线发行”。SKY表示,早在5月底,大张伟提出要改编这首歌时,公司就通过百代海外公司的版权部门进行协商,但因为只能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所以事情进行得比较缓慢。

  金复载告诉记者,如果是一部“改编”作品,那么,改编者在标注作曲者一栏时,应该要注明“采用了某某的作品”,至于版权方面的处理,则一定要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双方协商后支付一定的报酬,在此基础上,新作品的版权才可正式归属“改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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