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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与太格印象法院调解 双方当庭解约(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10:41 新浪娱乐
陈超与太格印象法院调解双方当庭解约(附图)

陈超向媒体讲述自己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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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前日(5日)上午,在朝阳法院知识产权厅开庭审理了网络热门歌曲《香水有毒》的词曲创作者陈超,起诉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创作约纠纷案。当双方正为是否解除合约僵持不下的时候,第3轮庭审开始时,被诉方太格却突然提出愿意接受法院的例行调解,并当庭与陈超解约。

  获得自由之身的陈超,旋即在北京工体附近某酒吧举行了小型媒体见面会。

  据陈超介绍,自己当初与太格印象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约,为其创作歌曲只收受极低的费用。缘由就是作为初入乐坛的新人,陈超希望公司通过对歌曲的大力宣传的同时,也达到为传作者宣传的效果,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创作。如当下网络上流行的《香水有毒》,陈超表示仅收取了几千元的创作费。

  陈超还表示,这一切也都是太格印象在合约中承诺履行的。

  而在实际操作中,太格印象却并未按合约履行他的承诺。在陈超创作的《香水有毒》的前期大量宣传中,他发现太格印象并未在词曲创作者一栏中为其署名。

  而后陈超多次通过电话与太格印象沟通,在对方的回应会为其署名后,陈超又惊愕的发现在词曲作者变成了“陈超 胡杨林”。

  陈超为此感到很愤怒,认为这是太格印象为了将歌曲演唱者胡杨林炒作为“才女”,而刻意扭曲事实之举。陈超表示,这是对歌曲创作者的极大不尊重。

  于是,忍无可忍的陈超一纸诉状将原公司太格印象告上法庭。

  事件链接:

  太格印象这次是继《老鼠爱大米》之后,又一起关于其签约创作者的就创作

维权的官司。不知是太格印象向来如此不尊重创作者的权益,还是又一次炒作呢? (图文 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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