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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包房未加费用 卡拉依旧OK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1:00 沈阳网-沈阳晚报

  

记者调查:包房未加费用卡拉依旧OK

  9月20日,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结束,9月21日,国家版权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宣布每间包房每天的版权费定为12元。此举让许多喜欢“K歌”的消费者担心,这笔费用是否会转嫁到他们头上,而各大KTV的经营者们也担心此举会影响他们的生意。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沈阳多个大型KTV,了解到目前沈阳KTV包房也并未涨价,而刚结束的《超女》更带动了新一轮歌唱热潮,沈城卡拉OK“依旧响亮”。

  KTV目前还没涨价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快乐迪、咿呀呀、酷必乐等沈阳各大KTV练歌房后了解到,为吸引客源,一些KTV重新进行了

装修,许多包间都重新更换了电脑点歌系统和更大屏幕的电视,而包房的费用并未提高。一家大型KTV的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向他们征收版权费。“即使收取12元版权费,黄金周期间也很难涨价,因为这期间价格是按平时周六的标准收取,本身就偏高,再高怕消费者接受不了。”对于今后接到缴纳版权费通知后,练歌房是否会涨价,这位负责人表示要视情况而定。

  12元标准质疑声未绝

  尽管目前国家版权局并未征全国各KTV版权费,但即将收费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每间包房每天的版权费定为12元”这个标准引发的争议仍未平息。一KTV经营者质疑道:“黄金周一过,卡拉OK即进入淡季,要是某包房一天都没人唱歌,我们也必须交这个费用,肯定不合理,因为当天我们没有使用版权。”一律师消费者表示了他的看法:“国家只是根据包房费收钱,而并未对卡拉OK练歌房是否使用正版音乐作品进行监督,这很可能导致卡拉OK经营者采用盗版音像作品。”一学生认为,新老歌曲的版权费不应该相同,“不妨将歌曲分为不同的档次分别收费,或者以点击量作为收费标准,这样会更合理。”

  《超女》带动“K歌”热潮

  记者调查中发现,KTV基本呈现爆满局面,房间多数时间供不应求,黄金时段,“K歌一族”们在等候大厅都找不到座位。记者采访了解到,这种火爆很大程度受到刚于9月30日结束的《超女》影响。记者从KTV的技术部门获得的信息显示,今年《超女》中唱响的一些经典作品,如信乐团《死了都要爱》、《离歌》,范晓萱《氧气》、《我要我们在一起》,那英《征服》等新老歌曲的点播率均有了大幅提高。包括《青藏高原》这种普通人难以“高攀”的歌曲,由于在《超女》舞台上被谭维维轻松演绎,竟也成了KTV中的热门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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