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父亲陈裘大
中新网11月15日电 香港歌星陈奕迅父亲陈裘大因任公职期间涉嫌贪污,前年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七年徒刑,陈裘大再上诉,昨被判定九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确定,判处六年徒刑;陈奕迅昨午出席活动被问及此事,仅表示担心罹患肝硬化父亲的健康问题,他还戴墨镜遮掩因伤神失眠的黑眼圈。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裘大原本任职香港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被廉政公署发现
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向特定建商收取贿款超过一千万元(新台币 下同),二○○一年开始调查他,人在台湾宣传唱片的陈奕迅当时闻讯还赶回香港,配合接受调查,当年还传出他一度因不愿签下口供,与律师发生争执,气到捶门泄愤。
二○○三年陈奕迅出庭为父作证,但案情却急转直下,隔年一月高等法院重判陈裘大七年徒刑,还必须归还一千一百七十万元台币的贿款,而屋漏偏逢连夜雨,陈裘大肝硬化病情加重,陈奕迅为筹措争取父亲上诉的巨额诉讼费,还自行砍价两千多万元,与英皇集团续约。
陈裘大上诉后案件重新审理,但高等法院昨仍宣判陈裘大将服监六年,并要归还四百多万元贿款给房屋署,而且罪名确立后,陈裘大还将失去两千四百万元台币的退休金及每月十二万元台币的薪资,损失相当大,陈奕迅昨被问及此事时,神色自若地坦承此案的确有影响心情。
孝子陈奕迅为救父卖身
2001/08 香港廉政公署盘问陈裘大,陈奕迅配合调查,却与律师发生口角,气到捶门
2001/11 陈裘大涉收贿超过1千万元台币,遭香港廉政公署约谈调查
2003/12 陈奕迅为父出庭担任辩方证人
2004/01 陈裘大经香港高等法院裁定10项收贿罪名成立,被判处7年徒刑,当庭移送监狱
2004/01 陈奕迅为帮父筹措庞大官司费,以1亿1千多万元与英皇续约,争取上诉机会
2006/11 上诉失败,陈裘大被高等法院判9项收贿罪名确定,处6年徒刑,并得归还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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