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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费已定 恩炀:好歌更需被人传唱(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1:50 新浪音乐
KTV版权费已定恩炀:好歌更需被人传唱(附图)

恩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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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老百姓的娱乐生活实在是有些贫瘠。8小时以外的时间该怎样打发呢?同事聚会该去什么地方?生日PARTY又该去哪儿开?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多半是去唱歌——去KTV唱歌。

  然而近年来,有关KTV歌城与唱片公司的版权纠纷问题闹得可谓是沸沸扬扬,曾发生过“新力状告上海钱柜”、“华纳状告唐人街”等著名案件。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和相关法规
,唱片方的利益常常得不到主张,而KTV歌城方面又官司缠身,影响了正常的营业。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出通知: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试点。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卡拉OK收取版权费一事终于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改革的路总是艰辛的,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已代表当地百余家KTV,明确表示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对此,作为该事件的另一主题——歌手又有何看法呢?

  久违的华语乐坛实力派唱将恩炀是最近因其即将发行的全新同名专辑中的歌曲《一对蚂蚱》与《爱只对你说》广受好评而迅速走红。在他看来,KTV歌城与唱片公司实际上是水和鱼的关系。在目前整个唱片业市场环境下,唱片公司单纯地靠出售唱片已经很难赚钱,歌手纯粹的依靠上节目做宣传也很难快速聚集人气。而KTV歌城的出现,恰好为歌手提供了一个影响力极大的宣传平台。他说:“以北京为例,大小有上千家KTV,它们每天会接待相当多的客人。每唱一次歌手的歌曲就等于为歌手作了一次良好的宣传,这是传统推广手段所不能比拟的。”

  但恩炀同时强调,KTV依靠唱片公司提供的音乐和MTV生存,于情于理是应该向唱片公司提供一定的版权使用费作为回馈。而对于每天12元/每包厢的这个标准恩炀表示自己持保留意见,因为这需要KTV-唱片公司双方进行协商。

  对于自己即将发行的全新同名专辑,恩炀表示自己对新专辑的销量持乐观态度,“因为到目前为止,预销量已经突破六位数”。他认为好的音乐值得,也需要被人传唱。所以将把专辑中的大部分歌曲放入KTV,而针对版权费用自己将遵从国家相关部门规定。

  好歌更需要被人传唱,因为它可以给生活带来多一点的色彩。而我们也相信,恩炀的新专辑就是2006年末这个有些昏暗的冬天的那一抹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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