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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不愿为播放音乐买单 听众担心听不到新歌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2:05 重庆晚报

  昨天,有报道称,继KTV等娱乐场所播放音乐将付版权费后,电台和电视台免费使用音乐也将成为历史,他们明年也要为播放的音乐买单了。但一些地方电台均明确表示不愿意付费,甚至放言将封杀收取费用的歌手与唱片公司。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音著协、重庆广播电台和华纳唱片公司,对于究竟由谁为播放的音乐买单,他们各执一词。更多听众则担心今后很多新歌都听不到了。

  音著协

  广播权收费合法

  中国音著协的田宏律师告诉记者,按照《著作权法》规定,涉及到广播权的歌曲,应当有偿收费,而应该付费的是电台、电视台等播出机构。因此,他们为播出的音乐买单,从法律角度看是合法、合情的,只是正式的收费标准目前还没定下来。同时,他也表示这个规定真要实施起来,的确存在不少困难。

  电台

  我们还应收宣传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重庆广播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安安等,他们则异口同声表示,电台播放音乐,相当于间接给歌手做宣传,也是帮助歌手推广他们的歌曲,这样一来,唱片公司反而应该向播出机构支付广告宣传费用!对于免费使用音乐是侵权行为,他们还不清楚这项条例,如果要收取费用,电台将不再播放音乐,这样听众无疑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唱片公司

  维护版权合理

  一首歌曲的版权,通常是由唱片公司购买并拥有,华纳唱片总经理黄小茂在接受采访时,强调维护唱片版权是个老话题,广播权收费在海外很多地区早已实施,而电台、电视台作为媒介,更应该为公众作出表率。同时,电台等媒介机构播放流行音乐,打造自己的频道品牌,也是受益的一方。对于今后收费的方式与标准,黄小茂则不肯作进一步表示。见习记者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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