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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琪与经纪公司和解 获8.1万元利益分成款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00:46 北京晨报
周子琪与经纪公司和解获8.1万元利益分成款
周子琪

  投资100万元得到的是一张专辑以及8.1万元“利益分成款”,本报曾报道的自费歌手周子琪状告经纪公司一案最终以这样一个调解的结果结束。尽管这样的回报与投入很难匹配,但从官司中脱身的周子琪并没有觉得失败惨痛,“毕竟两年有一些成绩,被市场认可,今后我也不会再给自己出钱。”记者面前的周子琪这样总结这段经历。

  当初百万打水漂

  周子琪2004年来到北京,自己出资100万元与一家文化公司签订合约进入演艺圈。今年10月合约快期满时,周子琪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公司没有落实合约打造自己。经过一个多月的谈判,最终双方决定和解,对方支付周子琪利益分成款8.1万元。

  “只有不再回头看才能尽快投入新工作。”对于过去,周子琪表示不想再追究下去,“两年来毕竟也是有些成绩的,歌曲被市场认可,认识了很多真心帮助我的朋友,学到了平时学不到的一些东西,具备了面对困难的素质。虽然现在没有公司,但我有基础,不再是两年前来北京时的那个门外汉,我是圈里人,不再是北漂。”如她自己所说,官司结束后的周子琪一身轻松,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始终面带微笑,和当初拿着一纸诉状低头神伤的原告判若两人。

  如今身价值百万

  采访当天,周子琪正准备去听自己新单曲的小样。她告诉记者:“官司结束后,一直是朋友帮我打点一切,安排一些演出、广告代言工作。尽管没有公司,但是比在公司时接的工作还要多,自己的状态也越来越好。”《同名女子》之后,周子琪再没有拿出新作品,这和她要做一个音乐人的初衷有所违背。因此,官司一结束,周子琪就决定先做一张单曲。“现在先要努力制作这张单曲,希望能够尽快推出。”周子琪自己对这支单曲的评价是“也是一首柔情的歌,很适合我,我模仿能力很强,尤其是唱邓丽君王菲的歌。”

  没有了公司的周子琪反而得到了更多公司的关注,目前已有多家唱片公司向她抛出橄榄枝,甚至有公司愿意出资百万为她征集好作品,“官司还在打的时候,就有人打电话找到我,但有过那段经历后,我会慎重地作出选择。”周子琪说,“究竟签哪家就看哪家最有诚意,他们能拿出的歌曲最重要,有心打造就要从作品开始,而不是那些空头的承诺。”

  将来自己做老板

  那段失败的经历,显然让周子琪在签新公司的问题上有所顾忌,也正是那段经历,让周子琪能够总结出挑公司要看诚意,要由作品来判断诚心与否的道理,“这是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对自费歌手的经验之谈,不过我是不会再为自己出钱了。”周子琪给予现在的自己以很明确的定位,“我会坚持走玉女型路线,不过现阶段不会给自己太大压力,希望签约新公司后,每一步都走得扎实,然后在一两年之内达到一个高度。”同时她也为自己的将来作出一个大胆却不失可行性的设想,“在来北京前,我只是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尽管这两年学到一些音乐方面的东西,但根本不够,所以我现在每天坚持学习音乐专业知识,同时也试着自己创作,希望能累积更多的东西,将来如果有可能,就可以做自己的制作人,如果有一天我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我也许会创建自己的公司,将我的音乐梦想坚持下去。”晨报记者 王琳/文 董一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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