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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网上被指性走红 状告天涯索赔百万(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12:13 新京报
昨日,歌手张可可(左)与其代理律师在开庭前进行交流。本报记者 袁烽 摄 称网友帖子损害其名誉权,被告未尽审查监管义务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因在天涯社区“秀”自己的照片和歌曲,女歌手张可可一度被称为“天涯红人”。2006年5月19日,网友“菜霸”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女歌手“张丹丽”靠出卖身体获得签约,并配发了张可可的照片。张可可称,“张丹丽”是她的曾用名,这个帖子不但败坏其名誉,也给她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鉴于找不到“菜霸”其人,张可可将天涯社区告上法庭。 歌手 天涯社区未尽审查义务 昨日,张可可与两名律师共同来到法院,坐在原告席上的她除了简单回答提问,大部分时间都低头默不作声。 张可可起诉称,2006年5月19日,网友“菜霸”在天涯社区发表题为《18万PK一夜情的谣言故事》的帖子,指名道姓地称她靠出卖肉体才获得签约机会,还去医院做过人工流产等等。 张可可认为,天涯社区未尽合理审查、监管义务,未及时删除侵权文章,使谣言在网上广为流传,不但败坏其名誉,也给其心灵造成极大伤害。张可可的律师当庭变更了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并公开道歉。 天涯 已经进行相应技术处理 天涯社区代理人称,帖子中的女歌手是“张丹丽”,而非张可可,其名誉没有受到侵害,这场诉讼完全是炒作,是对司法资源的滥用。 天涯社区称,版主发现该帖半小时后,即进行了封帖处理,并对发帖者提出警告。去年9月,在通过媒体得知张可可起诉的消息后,对该帖进行了删除和屏蔽。 天涯社区代理人称,从技术角度来说,天涯社区中的言论是由社区注册用户发布,系统自动生成的,为避免出现违法和侵权内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内容过滤机制和网友投诉机制。如果网友投诉,会得到及时处理,但张可可当时并没有投诉,反而是和媒体联系。 歌迷 帖子损害心中歌手形象 昨日,三名自称张可可歌迷的年轻人出庭作证。三人均表示,他们此前没有接触过张可可,天涯社区的相关帖子及照片毁了张可可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自由职业者高某表示,看到帖子后,觉得“她(张可可)人不怎么样。”在广告公司工作的女孩卞某说,虽然帖子上的名字是“张丹丽”,可是配发的照片让她明白,帖子说的其实就是张可可,作为歌迷的她“挺失望的”。 张可可称,其户口本上标注了“张丹丽”是曾用名,但户口本在老家。法官给其一周取证时间,择日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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