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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乐坊名誉侵权案又生波折 王晓京懒回应(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01:59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韩娜 杨欣欣)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章红艳近日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关于“女子十二乐坊(blog)名誉侵权案”的判决书,要求她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分别在媒体上书面致歉,并赔偿原告王晓京(blog)精神抚慰金1.5万元等。昨天,身在美国纽约的章红艳委托中国文促会对外发表了公开信,表示不服判决并已经提起上诉。 章红艳在公开信中表示,“这种以播放事先完成的录音,以演员‘对手型’或‘对口型’混充‘现场演出’的做法对现场成千上万花钱买票的消费者既缺乏诚信也缺乏尊重。我个人对此极为痛恨。遗憾的是,此类现象在国内屡见不鲜。”据中国文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出于对一审判决的诸多疑问,章红艳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希望驳回原告诉讼,判决一审无效。 对于章红艳的做法,十二乐坊签约公司星碟唱片老总王晓京显得有些不屑一顾,他告诉记者:“西城法院的审判早在去年12月底就下来了,我们早就拿到了判决书。我们根本就没和媒体说,觉得只要赢了就行,没必要到处宣扬。可她败诉却跳了出来没完没了地说,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她在炒作自己。” 王晓京透露:“当时告她是因为正赶上我们在上海演出,票房本来走得很好,刚卖到一半,她的言论出来了,第二天就有人退票,后面的票房也很不好。上海的演出商至今还压着40万的演出尾款没给我们。所以我在上诉时提出了40万的诉求,就是想让大家知道她所谓的‘文艺批评’对我们造成了多大的损失。案子终审之后,我们准备到教育部投诉她,质疑她是否有为人师表的资格。我们本来想低调一些,但是她一再找我们的麻烦,我们也要做出回应。” 事件回放 2004年8月16日,《今日早报》刊登了题为《“女子十二乐坊”演出涉嫌作假?》的报道,文中称,中央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章红艳告诉记者惊人内幕:“我知道她们在现场演出时,所发出的乐器演奏声并非来自于她们的亲手弹奏,而是来自幕后早已准备好的音乐磁带或CD。”女子十二乐坊的“掌门人”、音乐制作人王晓京随后将章红艳和浙江日报集团公司推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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