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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音乐评选发空白证书 知名音乐人被忽悠(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17:29 北京娱乐信报
央视电影频道《再看电影》系列片首席撰稿人征宇先生称,该评选活动存在很多问题 “2006原创歌词歌曲暨演唱评选活动”通知上承诺的奖金数额不少,实际并没有发放 没有交纳会议费的参赛者,最后接到天龙源公司邮寄的要求接收方付费的获奖证书空皮 《音乐生活报》上发布的中国轻音乐学会拒绝参与天龙源公司第二期评选活动的严正声明 痴心原创音乐的普通退休工人王建文女士没想到,号称由权威机构主办的“2006原创歌词歌曲暨演唱评选活动”,却让她在报名后一次一次交纳各种费用。著名音乐家邬大为先生曾表示,该评选活动的确存在诸多问题,有欺骗全国词曲作者嫌疑。日前,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秘书长王玉民先生对记者表示,学会已经正式决定,以后一概不再参加此类带有商业运作的活动。 报名:声称请阎肃当评委打动作者 日前,全程参与了“2006原创歌词歌曲暨演唱评选活动”的王建文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参赛经历。2006年2月,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王建文女士收到评选活动通知。通知标明,活动由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和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办,拟请阎肃等诸多著名音乐人做评委,并罗列大批知名媒体作为媒体支持,还为各个奖项设置了丰厚奖金。通知称,每名参赛者能送评3首歌曲,每首报名费80元。 王建文女士说,自2000年以来,她倾心作曲170余首,逐步走进音乐人的圈子,可这些歌曲并没有广泛传唱开。为了圆梦,她特别选出3首歌曲报名参加了这次评选活动。 知名音乐人同样被“忽悠” 一些较知名的音乐人也同样被这次评选“忽悠”。家住山东的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秦克新先生说,他至少收到了4份该活动的参赛邀请,并最终选取了3首歌曲参加评选活动。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的作者、著名音乐家邬大为先生也在沈阳收到参赛邀请。“说是作为特邀嘉宾免费参赛参会,我一看两个权威学会主办,就决定参加。”邬大为先生说,活动承办方北京天龙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源公司)总经理程源亲自和他联系相关事宜。随后,邬大为先生的名字被印在参赛通知上作为宣传。 “初期有2000多人参加。”同样参加了本次评选的电影频道《再看电影》系列片首席撰稿人征宇先生说。 收钱:参赛者每前进一步都要交钱 王建文女士说,她寄出参赛歌曲和报名费后,于2006年5月收到通知,称她提交的歌曲中有一首入围,还要再交150元参评费。收入不高的王女士决定坚持下去。但两个月后,她再次收到了天龙源公司以组委会名义收取购买参赛作品光碟费的通知,收费标准300元。王女士开始怀疑该评选为何步步收钱,并越收越多。但为了自己的梦想,她还是寄出了钱款。 10月,王女士收到作品进入决赛的通知,随之而来的是又一次收费。这次的名义是到北京开会的会议费,外地参赛者1700元,北京的1100元。思量再三,王建文女士还是通过交钱进入了决赛。 决赛现场还有多项收费项目 秦克新先生在收到交纳参评费通知时,就开始怀疑起承办方天龙源公司的意图,拒绝继续交钱。 征宇先生同样收到了要求交费的通知,并陆续了解到各地词曲界朋友对此事的怀疑。征宇先生打电话向天龙源公司质询,得到的回答是,继续参加评选必须交纳至少1100元会议费。征宇先生愤而挂了电话,拒绝再交费。 邬大为先生说,他作为特邀嘉宾直接进入决赛,因此没有接到过收费通知。但他的朋友、辽宁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陈涤非先生,也和他说过交会务费才能参加评选的事情。 2006年11月,来自全国各地进入决赛的200多名词曲作者,来到北京八大处一家宾馆参加活动的最后决赛。然而等待他们的是天龙源公司新一轮的“圈钱”。“与名人合影要收60元、歌手化妆要收80元,总共有几十项收费项目。”王建文女士说。 “2006原创歌词歌曲暨演唱评选活动”通知上承诺的奖金数额不少,实际并没有发放。 颁奖:赞助没拉到发奖状不发奖金 颁奖前,天龙源公司突然公布了一个令所有参赛者吃惊的消息:赞助没拉到,奖金不能发了。王建文女士说,这个消息令参赛者更加怀疑评选活动不正规,会务秩序陷入混乱。 接下来的颁奖大会上,混乱局面一再出现。事前得知进入决赛并交纳1100元会议费就能得奖的王建文女士仔细听着台上宣布获奖人员名单,却一直没有听见自己名字。 午夜时分,王建文女士等在颁奖晚会上没有被宣布获奖的参赛者,在招待所重新进行登记,拿到了获奖证书。王建文女士说,她拿到了三等奖。 没交会议费只收到空白证书 秦克新先生说,活动后,天龙源公司寄来一个对方付费的大邮包。为了看看里面有什么,他付费收下邮包,打开后才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个没有填写任何内容的获奖证书的空皮。秦克新先生赶紧通知了其他中途退出的朋友。秦克新先生致信邬大为先生谈他对评选的看法,邬大为先生回信表示,该评选活动的确存在诸多问题,有欺骗全国词曲作者嫌疑。 征宇先生称,他也接到了同样对方付费、同样内容的邮包。 没有交纳会议费的参赛者,最后接到天龙源公司邮寄的要求接收方付费的获奖证书空皮。 拍卖:词曲拍卖会有卖方却没买方 活动中的步步收钱已经让参赛者有所不满,而词曲作品拍卖会,更让不少参赛者失望地将其称之为一场闹剧。 “拍卖会光有卖方,全场上千首作品就拍卖出两首。”王建文女士说,拍卖开始仅有一首歌曲被以5000元拍出。后来,一名来自内蒙古的业余作曲家直接大喊:因为回家没有路费,一首歌只卖100元钱。最后,这名参赛者的作品以100元的价格卖出。 邬大为先生说,参赛歌曲中有不少高质量的作品,一首歌词卖到1000元都算正常。而拍卖会如此冷场,原因还在于“承办方组织不好,没有组织出版社、音像公司过来。” 表态: 从报名到评奖,整个活动和一般的音乐评选活动一样,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而到底是链条上的哪个环节,或者是举办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等哪个方面出了问题,才导致音乐评选活动让参赛者屡次交钱? 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学会不再参加类似活动 对于参加者反映的问题,中国音乐文学学会秘书长王玉民先生表示,学会已经认真看过《音乐周报》上全文刊登的读者来信,也有部分参赛者直接向学会反映这些问题。王玉民先生表示,学会参加该活动是为了鼓励优秀的原创音乐发展,但天龙源公司在这次活动中确实存在组织混乱、反复收费等问题。 王玉民先生称,评选过程中的具体组织、收费等问题,是由天龙源公司运作的,具体细节学会并不是很清楚。对此,王玉民先生坦言,学会作为主办方,存在对活动具体细节监管不力的地方,学会领导专门开会总结了这次经验。 对于日后如何处理这类公司邀请的音乐活动,王玉民先生明确表示,学会已经正式决定,以后一概不再参加此类带有商业运作的活动。 《音乐生活报》上发布的中国轻音乐学会拒绝参与天龙源公司第二期评选活动的严正声明。 中国轻音乐学会:后期发现问题想撤已晚 中国轻音乐学会(已改名为中国大众音乐协会,记者注)副秘书长许有仁女士表示,天龙源公司在举办活动之初,曾经通过音乐文学学会找到轻音乐学会协商,邀请学会参与。当时,该公司对学会称主办活动目的是发掘优秀的原创音乐作品和新人,学会才考虑参加。 许有仁女士表示,最初的开幕式还是比较隆重,同时评委的规格也很高,学会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在活动接近尾声时,有人向学会反映活动组织中的一些问题,学会发现公司在组织中有一定的不规范。因此,在学会发现天龙源公司又打出第二次活动的广告后,马上在报纸上声明学会和学会下属报纸没有参加新的评选活动。 天龙源公司发表的活动章程上,还明确将中国轻音乐学会主席张丕基先生列为活动组委会主任,音乐文学学会秘书长王玉民先生则是活动组委会秘书长。但张丕基先生和王玉民先生都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些作品的评审,对该公司的具体活动运作既没有参与也不清楚详细情况。 《音乐周报》:郑重声明未参与此活动 与两家学会曾经部分参与活动的情况不同,同样大名被列在活动宣传单上的《音乐周报》则对此事反应强烈,坚决表示自己从未参与过这项活动。 活动结束后,一些感觉自己被骗的参赛者以《是办赛事还是搞创收?》为题致信《音乐周报》,对《音乐周报》做“媒体支持”一事表示质疑。《音乐周报》迅速做出反应,2006年12月1日在该报第2版全文转发了读者来信,并在末尾提出郑重声明:“本报从未参与过此项活动。主办单位也从未与本报联系过‘媒体支持’事宜。” 天龙源公司:赞助没到位没法发奖金 第一次采访,天龙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源先生听到记者询问音乐评选,表示没有时间回答。“谁说没有发奖,我发了多少奖你知道吗?”程源说。对奖金是否兑现,程源沉默数秒后称目前不方便回答,随后电话被挂断。 数分钟后,记者接到程源电话。确认是记者采访后,他称评选活动搞得很好,有人类似活动没搞成,嫉妒拆台。程源说,“文化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词曲作者都是自愿的。”程源称收费正常,是词曲作者有出书出光盘等需求;决赛时参赛、吃住、评审、奖杯等都需要费用,这次评选在同类活动中收费不是很高。“请了20位一流艺术家,住三星级宾馆,这些都要钱呀。”程源说。 关于后续收费是否在报名通知中说明,程源先是避开话题。记者再次追问,他含糊地说“是呀。”继而又转向其他话题。“赞助没有到位,我拿什么发奖金呀?交的钱连消耗都不够。”程源称,音乐评选大都是商业运作,都是逐步交钱,能发奖金的很少。他认为自己为原创音乐做了好事,有不少人支持。 背景:商业渗入音乐引起收费问题 邬大为说,现在不少音乐评选活动采取公司运作的方式,一般收费800元,若公司收支平衡,会发奖金。一些比较诚信的承办公司会在参赛通知上注明若无赞助只发奖状。 邬大为指出,目前业余词曲作者处境比较艰难,作品商业化或者被传唱的几率很小。词曲作者也希望类似评选拍卖活动成功,改善生存状况。这又进一步刺激了更多的商业因素渗入音乐评选。 算账: 征宇先生为活动算了一笔账,结合邬大为、秦克新、公司等各方提供的数据和情况,记者做出了如下表格: 说法:音乐评比商业化运作不合适 音乐文学学会秘书长王玉民先生称,举办一般性活动,按惯例只要组织者是独立法人就可以。但全国性活动按规定必须有文化部或民政部等上级管理单位的审批,同时审批也很严格。王玉民先生坦言,这种公司承办、学会挂名主办的音乐评选活动,实际是近两年音乐市场化的一种尝试,但经过实践,显然这种体制是存在一定问题、不适合搞音乐活动的。 去年1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监察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突出表现为: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 参赛者有权要求组织者退款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吕峰律师表示,天龙源公司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一步步地要求参赛者交费,其行为可能涉嫌欺诈。 吕律师同时指出,参赛者得到参赛通知交钱参赛后,参赛者和组织承办方已构成合同关系。若承办方在参赛通知中只约定交纳每首80元的报名费,后又追加各种钱款,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相关条款,参赛者有权要求退款。信报记者 秦国昕 高珊珊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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