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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企业欲联手维权 发起者是收费公司董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10:09  广州日报
KTV企业欲联手维权发起者是收费公司董事(图)

天合娱协联姻?关系扑朔迷离

KTV企业欲联手维权发起者是收费公司董事(图)

黄世球(资料图片)

  为了弄清楚错综复杂的关系,请先阅读以下关键词:

  关键词:音集协,天合公司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于今年5月28日在京宣布成立。尽管成立较晚,音集协却表示2005年便获得了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此次获得的是社团法人身份,可以独立作为收费主体和诉讼主体履行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责。此前,音集协没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合公司)是提供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相关服务的唯一指定服务商。音集协于今年8月18日正式委托天合公司为版权使用费收取和音乐会提供服务,关于2007年著作权使用费的追缴工作也一并委托天合文化公司完成。各地天合子公司为卡拉OK行业的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

  关键词:收费标准 12元,4元

  根据《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为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全国不同区域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广州市娱乐行业协会与天合公司谈判后,最终定为4元/包房/天。

  关键词:黄世球

  原任市文化局副局长,2004年退休后任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首任会长,旗下有百多家大K厅会员。去年11月21日,黄世球代表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向国家版权局递交意见书,“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0K版权费收取标准”。随后,全国12座城市的文化协会纷纷支持“广州做法”。

  4元的收费标准是黄世球与天合公司谈判的结果。

  期待4元标准团购还能再“挤水”

  荔湾花都增城KTV企业欲联手

维权

  距离音集协公布的12月15日的最后缴费期限所剩无几,但市内多数KTV企业仍然未缴纳版权费。记者了解到,目前荔湾区、花都区和增城市的相关KTV和网吧正酝酿联合起来与天合公司谈判有关版权费的问题。而坊间传闻“广州市娱乐行业协会会长黄世球是天合子公司董事”,更令KTV经营者对此前黄世球“谈妥”的4元/天/房的缴费标准表示怀疑,“简直就是左手卖右手的买卖,决不能就范。”黄世球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自己的工作只是监督作用,并未从天合公司拿过一分报酬。

  “交版权费好比打酱油……是可以讨价还价的”

  11月25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市内部分未缴纳音像制品版权费的KTV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朝歌、康桥、必爱歌和金矿等市内大型KTV均在被查之列。记者事后获悉,上述四家KTV最后的境遇却完全不同:朝歌被迫缴费;康桥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有被查封服务器;必爱歌和金矿则据理力争,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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