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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女声》将禁用绯闻评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1日03: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朱雅清) 广电总局曾对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细则,其中包括不得在黄金时段播出以及禁止手机短信等场外投票方式。昨天,记者获悉,在广电总局对快女的批复中,明确要求本届快女评委必须没有绯闻。

  批复指出,湖南卫视可以在6月19日至8月21日每周五22:30至24:00延时直播9场比赛,每期时长90分钟,8月21日在晚间黄金时段延时直播最后一场总决赛,不得在此期间播出与快女比赛相关的节目。总局规定,禁止播出抱头痛哭、泪流满面、粉丝团狂热、观众狂呼乱叫等镜头。对于外界关注的评委和嘉宾人选,“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文化涵养。凡社会有非议、争议、有绯闻、有负面评价、曾有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担任主持人、嘉宾和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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