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手》承认侵权 向作者李春利致歉

2013年07月17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在湖南卫视[微博]1月25日播出的《我是歌手》中,羽·泉以一首《烛光里的妈妈》让在场许多观众落泪,并获得当场冠军。然而湖南卫视却涉嫌侵犯歌曲作者著作权。词作者李春利前天在京告诉记者,在5月发出律师函后,近日终于收到了节目组发来的致歉函。

  据李春利介绍,节目中歌词修改有8处,如“妈妈”被改为“妈”,“女儿”被改为“孩儿”,“不愿”被改为“不能”,“为何失去光华”被改为“不要失去光华”,“走过春秋冬夏”被改为“怎能走过春秋冬夏”。

  节目组在致歉函中说:“对此,《我是歌手》节目组向李春利老师表达诚挚的歉意!请李春利老师谅解!《我是歌手》节目组是一个年轻的节目团队,对音乐有着崇高的热爱。节目组改编歌曲的初衷,也是希望观众能在听歌的过程中感受音乐带来的心灵感动。节目中歌手对《烛光里的妈妈》的改编和演绎,感人至深,催人泪下,都与原作者李春利老师的作品魅力密不可分。”

(责编: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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