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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被40万天价购回永久版权(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9:06 新浪娱乐
《老鼠爱大米》被40万天价购回永久版权(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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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被40万天价购回永久版权(组图)
转让合同协议

《老鼠爱大米》被40万天价购回永久版权(组图)
收条

  近日,飞乐唱片以40万元的天价,从北京音乐人田传钧手中购回杨臣刚创作的《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40万元的天价,创造了近期中国流行音乐单首歌曲词曲转让的最高价钱。而沸沸扬扬了好一段时间的《老鼠爱大米》闹剧也终于尘埃落定,物归原主。

  最近在娱乐圈中闹得不可开交的“网络创作歌王”杨臣刚倒卖《老鼠爱大米》案,
据查证,杨臣刚早在2002年11月6日便以2000元的价钱,把《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卖断给北京音乐人田传均,也就是说,如今田传均才是《老鼠爱大米》这首歌的版权所有人。2003年3月1日,杨臣刚又把《老鼠爱大米》无偿永久转让给北京太格的老总王虎、2004年6月以2000元转让给武汉歌手誓言、2004年9月以8000元转让给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引至王虎以“永久版权”拥有人的身份状告飞乐唱片的香香版《老鼠爱大米》侵权。

  其实,杨臣刚早在2002年11月6日与北京音乐人签订了一份转让合同协议,杨臣刚以每首2000元的标准将他创作的两首歌《如梦初醒》和《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转让给田传钧,共计4000元。当时的转让合同协议规定,杨臣刚将作品版权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应当由著权人享有的其他有关权利全部转让给田传钧。而杨臣刚转让给田传钧的以上权利,为田传钧独家所有,甲方有权在全世界永久性使用。

  近日,在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飞乐唱片与田传钧达到了转让协议,田传钧把《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版权,以40万元的费用把这首歌的版权永久转让给飞乐唱片使用,版权转让的权利种类,包括演唱权、复制权、发行权、播放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关权利,全部转让给飞乐唱片。而这次田传钧以40万元的天价把《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转让给飞乐唱片,可以说是近期中国流行音乐单首歌曲词曲的最高价钱。

  而此间有媒体提出,为什么现在才爆出田传钧拥有杨臣刚创作的《老鼠爱大米》最早版权的消息?当中是否有什么内幕?飞乐唱片的发言人表示,其实,早在2004年11月《老鼠爱大米》闹出版权纠纷的时候,田传钧就通过律师发表声言明称:“本人于2002年11月6日与杨臣刚先生签订歌曲《这样爱你》的永久版权协议,这份协议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目前本人才是这首歌曲版权的合法拥有人,其他版权拥有者都是非法的。”田传钧还于2004年12月向北京的海淀法院提出了起诉,状告杨臣刚转卖《老鼠爱大米》的版权,当时法院便立案审理此案。田传均表示,他于2002年与杨臣刚达成协议,约定杨臣刚将《如梦初醒》、《这样爱你》两部作品的版权永久转让给他独家使用,他一次性向杨臣刚支付转让费4000元整。后来,杨臣刚又擅自将上述作品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杨臣刚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的约定,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田传均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他与杨臣刚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认定他拥有《如梦初醒》、《这样爱你》的合法版权,判令杨臣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他经济损失。前一段时间飞乐唱片积极与田传钧取得了联系,双方就版权转让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直到最近田传钧终于同意以40万元的天价把《老鼠爱大米》转让给飞乐唱片。

  飞乐唱片的发言人还强调说,时下其他歌手录唱《老鼠爱大米》的版本不下数十个,这些都是非法的,自即日起,这些版本演唱者和制作人应及早与飞乐唱片联系,补办使用手续;而以后有意使用《老鼠爱大米》这首歌版权的演唱者和制作人,也应与飞乐唱片办妥手续才可使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王鹏/文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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