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我还不会喝酒,只喝人奶。
我爸见证过这一事实,并且还附加上一些可爱的形容词。听他说这些饱含人情味的句子的机会并不多。然而,这不多的机会也被我的厌烦情绪浪费掉了。
我爸唯一一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是,他承认自己睡过两个女人。一个与我有血缘关系,天天见面(当然,现在一年只能见几次);另一个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只是见过。后者的出现曾成为这个家庭的炸弹,人肉炸弹。当第一个女人作出激烈反应的情况下,我的舌头和弟弟的拳头发挥了最大功效——那个陌生而端庄的女人伤心地离开。
其实,只有我承认,她和爸爸站在一起,有着一股难言的默契。
感情是个主观性很强的魔鬼,嗜血如命,毫无理智可言。初恋之前,我一向本能地憎恨它。甚至于父母之爱,我也羞于启齿。我知道,是爸爸的情人给我造成了这个该死的错觉。我和他谈了一个通宵,内容主要设计中国的政治体制变革以及相应的一些学术思潮的出现或消亡。当我最终鼓起勇气提到感情问题时,他说,好啦好啦!我不同意你报考哲学。志愿我已替你填好了——喏,临床医学,怎么样?
作为一个资深党员、体制内中层领导干部兼我血肉的赋予者,他拥有足够的权威让我这个共青团员接受他的建议。
由于职业的关系,前天我又去了石家庄。街头与当年一样,到处仍在卖售新版和旧版的《我爱摇滚乐》。我重新听了一遍这本杂志创刊号里副送的小样CD。里面嘈杂粗糙的作品像四年前一样让我激动不已。我对此非常惊讶。
我以为“摇滚”已经烂掉了。我在听马克.克夫勒或者STING的时候,从来不去想他们是摇滚。Joan Jett当年高唱《我爱摇滚乐》的忠贞已畸化为一个恶性肿瘤。它长在娱乐圈的大肠上,在粪便的刺激下肆无忌惮地生长,失却了善恶之花的芬芳。所以我路过著名的中山路一家公共浴池时,看到砖墙上毛笔涂鸦的《格瓦拉》的时候,一点都没感到恶心。
隆冬三月,我爸十九岁,只身一人来到这里,窥探他打算报考的那所著名的大学。他呼出白气,有点兴奋。但是他迷路了。如今车水马龙的中山东路在当时看来,简直是个矩形的广场。他裹着军大衣在这条三十里路长的广场上睡了一夜。那时我还是他体内的一颗怕冷的精虫。
当我前天走过那浴池门口的时候,我想到了我未出生时的样子和经历。他一定也看到了一个臃肿丑陋的妇女端着脸盆推门而出,大腹便便。可他同样没有兴趣理睬那个湿漉漉的陌生人。他捂好军大衣,把枕着的砖头调整了一下位置。这时候,阴囊紧缩带给他不适——实在太冷了啊!那年,名叫“披头士”的四个人貌合神离;我还在冬泳,找不到合适的出口。
我把R.E.M.的《人民自动化》递给陷在沙发里的老爸。他手中的中华烟踌躇满志地打着圈,盘旋而升,飞临到我和他的头顶。“里面也有钢琴。你能听懂。”我漫不经心地作出了邀请他的姿态。这位坚定的毛主义者把眼睛从艾思奇的一本小册子上移开,一言不发。多年以来,我们就是这样交流着。他又错过了了解一个深邃的艺术家的机会,那个干瘦的人叫斯太普,是这只乐队的主唱。
“Everybody hurt。”我投身到另一个沙发里,什么也不看。
“你在说什么?”
“Everybody hurt........Everybody hurt!难道你真的听不懂吗?”我直直地跳了起来。当然听的懂,他甚至懂俄语。我的愤懑和不满,只是促使他手指轻弹,那件名贵的烟灰缸里又多了一截尸体。
他和我之间,只有我挨打的份。而且永远如此。
他是文革后中国第一代研究生。兰州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这个人年青时热衷于照相。妈妈说过,那些黑白影象里主角的每个动作每个表情都仿佛是我。我手捧小红书。我身着背带裤。我起猪圈里的大粪。我跟画布上的武汉长江大桥合影。我永远是二八分头,白衣黑裤,笑容可拘。我是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我认为,中央会采纳我论文里这些主张。辩论法是我充实的基石,我很爱黑格尔这个大胡子。我的工资是28.7元/月。我同时为两件事情发愁:1.土地家庭连产承包责任制在河北试行具体办法中还有几个问题没有从理论上得到很好的论证。2.我是不是该买辆“永久”了。
但是不,但是不!他不是我,他是我爸爸!一个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即使沉默,他也拥有力量和希望。他从来如此。我呢?我的“永久”在哪儿?我的希望从何而来?我耗费了这个老头体内的精力,长成了一个四肢健全的小伙子。他一定为当年贪享性爱后悔过。他老了,头发白了。他及时地把力气转换成了权利。这些都是我和他料未及的。
世界上没有一个爸爸会对儿子说:“你永远在我的掌控之下,别指望超越我”。他也没这么说过。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好爸爸,他把藏书间的钥匙交给了上小学的我;他承揽家中一切力气活(我和弟弟小的时候),以应付唠叨的妈妈;他多年来拒绝贿赂,克己致俭,疏通上下,萧规曹随,游刃有余。
我是一件失败的作品——我注定写不出《茶花女》,所以我只能诚实地回答我的大仲马。病源在他的那些书。是它们,而不是他,让我知道了灵魂的存在。成年了,我后悔去碰那个盒子。
也许就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刻,他还在披星戴月地审改文件、报表之类的东西。他一向对我很放心,无数次在众人面前夸耀自己的儿子。他滴酒不沾,却鼓励和怂恿我喝。这种时候,他以我坐在他身旁而荣耀。我替他挡酒,替他给各位点烟,坦然接受他们虚伪的恭维。这就是我的存在对于他的意义。在家吃饭时,我一般坐他对面。
很遗憾,我一生下来就在退化。烟根本不碰,酒只喝一丁点就昏。我也和女人睡过,但只和一个女人,即便是那次,也没有真做。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给中央写过信,连这打算都没有。他二十六岁的时候生了我,我现在还靠双手过日子。
他是一个被体制溶解的人。他的后半生可以做到左右逢源,乐此不倦,顺便还为我设计了伟大辉煌的生活蓝图。我对此没做过任何反抗——他是为我好,我身上保留着他的标志:五官、声音、忠诚和执着——可我没打算照他的理念生活下去。我把保尔.柯察金和列宁的像章每天别在胸前,准备像他们一样生存下去。他是党员,而我是布尔什维克。不一样的。
我要去南方,听说那里盛产黄金。没被物化的摇滚滞留在北方,像春节期间火车站成千上万的返乡民工,脏乱而值得怜悯。有一次,我爸跟我提到了“贵族”这个字眼。他用它来表达自尊。我和爸爸彼此是热爱的。问题在于,我为证明自己的生活状态更适应这个时代而做出的种种努力相继告吹,其中包括我的爱情;而他吸烟时的寂寞,只有我感受的到。
我听了十年摇滚,作了这个人二十几年的儿子。经过石家庄街头时,我发现自己还是听不懂摇滚乐,想不透我爸爸。匀速转动的自行车和放着香屁的高级轿车,你们都去哪儿?都去庆祝一个为了正确地浪费而举行的盛大节日吗?车里坐的会是谁,是我爸,还是我?
都朋克了。无数次的实践证明:只有我爸或者朋克,才是历史上最强大的。我爸知道摇滚乐,但绝对不会晓得朋克为何物。他从来都将CD、VCD、DVD、MP3笼统地称为“微西帝”。他就用这种发音方式生活着,成为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他和他们的进化非常之慢,远远低于“摇滚”这个词内涵蜕变的速度。《国际歌》最初被唐朝翻唱的时候,我在上中学,它的确让我震惊了。当我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在我的坚持下,我爸停止了西贝柳斯的卡带,换上了唐朝这部作品。他的反映是:还可以,还可以,没报纸上说的那么难听啊~
我没有诱骗他作出什么评论。我已过了被他影响的年纪。所以我在此之后有理由嘲笑他。他接受摇滚了。哪怕是一首作品,哪怕仅仅是他的耳朵。他比黑豹拥有更广泛的社会关系网和更强大更现实的社会号召力。他变成了摇滚界最强大的人物。这样,我可以春风得意地奔向南方。我可以说:“爸,你继续摇滚吧,然后让我来颠覆你。因为我是你的儿子,我们长的一模一样。这样不疼,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