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由广东联通发起的“联通原创”音乐战略联盟在广州宣告成立。以一首网络原创歌曲《老鼠爱大米》红透流行歌坛的原创歌手杨臣刚,首批加入了这个新兴的联盟,并对这个联盟的模式大为称道。他认为,借助被称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和日益强势的第五媒体手机,原创歌曲能够迅速传向大众并且广泛流行,使每一个音乐人都可以做到想“创”就“创”。他说,“从音乐创作通往音乐市场的途径,从来都没有现在这么直接过。”
2004年以来,网络原创歌曲《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丁香花》等,借助网络传播迅速窜红。然而,真正让其名利双收的,还有被称为“第五媒体”的手机下载和传播。其中,《老鼠爱大米》曾创下彩铃/炫铃月下载量600万次的惊人纪录,其创造的收益相当于70万张唱片的销售收入。
运营商移情无线音乐产业链
这个令人眩目的成功,只是巨大的无线音乐市场的冰山的一角。2004年,我国传统唱片业仅有区区2亿元的销售收入;而注入了音乐元素的手机彩铃/炫铃下载业务,却创下了16亿元的骄人业绩。据估计,2005年全球无线音乐市场收入将达50亿美元,中国市场收入将超过20亿元;到2009年,全球市场收入将接近100亿美元。
巨大的市场同时触发了日益严重的版权纷争,成为这项业务发展的最大瓶颈。在政府有关部门“专项治理”的强势打压下,一些涉嫌版权问题提供下载音乐的收费引擎被迫关闭,在宣布停止MP3搜索服务的同时,其彩铃/炫铃和铃音下载服务也一并停止。
同时,无线运营商和增值服务商加剧了对音乐等娱乐内容的抢夺。
推动原创音乐发展,不仅能够彻底绕开版权问题,而且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音乐新作,从而得到丰厚的回报。然而,既往的模式是由唱片公司和服务提供商提供音乐产品和服务,电信运营商提供交易和交付手段,并与服务提供商分帐。
这种简单的合作关系并不能满足飞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从电信运营商到服务提供商,从唱片公司到音乐人,都意识到必须将合作机制扩展到原创音乐内容通路与版权管理、增值业务平台管理、运营,以及无线音乐推广的所有环节,构成无线原创音乐从生产到消费的完整的产业链。
在这个背景下,国内第一个由电信运营商发起的原创音乐战略联盟应运而生。由广东联通发起,组建了包括金鹏科技、广东电视台、广东电台、艺能京文传媒控股集团等5家成员单位的原创音乐共同体,开展紧密的协作。广东联通副总经理刘建期望,这个共同体将摆脱以往唱片公司或SP单打独斗的局面,为原创音乐人打开创作空间,突破传统的音乐商业流程,顺利实现与市场的对接,使他们能够真正实现想“创”就“创”,“创”得漂亮,并通过被称为“第五媒体”的手机迅速走红;同时,也使原创音乐的创作、版权管理和营销呈现出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局面。
“第五媒体”催生原创新世代
5年前,我国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始向用户提供一种通过手机在移动网络上传送简短信息的无线应用服务,这项被称为短信服务(SMS)的业务迅即成为无线增值业务的杀手级应用,创造了“拇指经济”的奇迹。到2005年,我国短信业务的市场规模将达到400亿元。
然而,在惊人而短暂的高速增长之后,我国手机短信市场进入了一个平台期,市场的增长呈现出下滑的趋势,寻找和发展新的杀手级应用,成为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SP)们的心头之痒。一度被看好是继短信之后的下一个杀手级应用的“彩信”表现平平,而包含了丰富的音乐元素的“彩铃/炫铃”却出人意料地受到了用户的追捧。同时,包括WAP、彩信、彩铃/炫铃、无线音乐、无线游戏、无线博客等无线增值业务,正在形成一个新的、潜力无限的无线业务的宏大版图。
促使“彩铃/炫铃”迅速窜红的,无疑是这些产品中包含了丰富的音乐元素,其中一些作品几乎可以称为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因此,业内人士认为,音乐将是无线增值服务中最有潜力的业务。我国2004年的无线增值业务收入中,约有25%来自于音乐及其衍生品,包括彩铃/炫铃、铃音、IVR点歌等;其中尤以彩铃/炫铃增长最快,2005年在我国手机用户中的渗透率将从2004年的17%迅速攀升到40%。另据中国移动有关人士透露,与音乐有关的服务收入已经占移动梦网收入的三分之一。
这个宏大的产业版图的核心基础,是一种被称为“第五媒体”的互动传播媒体。所谓“第五媒体”,是指继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出现的新媒体。这种新媒体究竟是一种什么形态,甚至在概念上怎么描述,目前还处于比较模糊的争议阶段。但是,像手机这样整合了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具备声音、文本、图像乃至视频的即时互动传播能力,同时具有便携性、移动性、即时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不同于任何一种传统媒体。
基于手机作为媒体的特性,新的无线增值应用在短信之后不断涌现,包括彩信、IVR、WAP等技术应用,出现了手机报纸、手机电视、无线新闻网站、手机新闻直播等,将手机作为媒体的功能和特性日益发掘出来。通过不断地与传统媒体对接,又不断地将之超越,手机正在从一种移动通讯终端逐渐演变成为一种信息终端,在“第五媒体”中占据了极为有利的位置。
与此前的四类传统媒体相比,手机作为媒体具有更大优势:它比报纸更互动,比广播更自由,比电视更便携,比联网电脑更普及。事实上,没有一种媒体比手机更迅捷。尤为重要的是,手机作为媒体所拥有的庞大的用户数量,超过了任何一种传统媒体。据信息产业部预测,2005年我国手机用户有望达到4.02亿,平均每3个人拥有一部手机。
对于无线音乐的巨大需求,促使音乐手机成为市场的新宠,目前市场上已有40多个品牌的音乐手机在售。用户通过音乐手机来获取、聆听和传播音乐作品,为广大的原创音乐人提供了一个没有边界的展现原创音乐的舞台,降低了市场推广的门槛,作品能否走红完全由用户自由选择,并通过网络或手机传播。这样,一个歌手不必像以往那样要积累到十几首歌才能发行唱片,而是有一首新歌就可以马上让手机用户试听。如果喜欢,手机用户可立即下载,同时通过手机付费,也只需要为其喜爱的歌曲付费,不必像以往那样为整张唱片的十几首歌付费。
“第五媒体”正在催生原创音乐的新世代。首先,无线用户通过手机媒体能够随时随地欣赏到最新、最喜爱的原创音乐,音乐欣赏的方式随之改变;其次,我国的音乐消费者大多数是以小额、高频次、冲动型消费特征为主的青少年,通过无线下载单曲,是一种小额度、多频次的消费方式,非常切合他们的需要,能够形成海量消费;此外,在无线终端方面,音乐手机作为一种新时尚,也迎合了这个消费群的炫耀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