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只想做好自己的《中国好声音》

2016年06月26日 02:20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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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灿星文化以《中国好声音》为名称制作歌唱类比赛节目,并禁止其以包含有“中国好声音”五个字的任何名称来推广或宣传。一时间,“好声音”多出了好多声音。作为获得荷兰方面正式授权的《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在中国大陆和台港澳地区的版权拥有方,唐德影视宣传中心负责人昨日接受新京报专访,回应天价版权与唐德影视正在筹备的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的幕后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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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唐德影视为什么要转型做综艺?

  唐德影视是一家影视制作公司,多年来制作了不少优秀的影视作品。同时我们看到中国电视综艺市场的巨大潜力,有意进军电视综艺市场,并在这个全新领域尝试推出优质的节目。(口述:唐德影视宣传中心负责人毛哲,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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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外界有人说“好声音”是唐德从灿星手里抢来的,你们怎么回应?

  在唐德影视决心全面进军电视综艺产业的时候,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文化关于《中国好声音》版权的授权到期,他们双方按原合同约定就续约问题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谈判,在原约定谈判期结束却没能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荷兰Talpa公司又与灿星文化额外进行一个月的谈判,最后仍然无法与灿星达成合作协议。这时荷兰方面找到当时正与其进行其他项目合作的唐德影视,询问唐德影视是否有意商谈《中国好声音》的授权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介入并达成了合作协议。应该说,唐德影视无意抢别人的生意,但是现在我方既然已经与荷兰方面签署了合同,我们也不希望他人侵犯唐德影视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不能容忍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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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有种说法是你们抬高了“物价”?

  我们与荷兰方面签署正式的授权协议后,市场上传闻荷兰方面狮子大开口,尝试要每年数亿元的授权费,我们不清楚这种传言的依据何在。但根据我们与荷兰方面的协议,我们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Talpa公司在5年内制作四季《中国好声音》的授权,平均到每季的授权费约为1亿元人民币,平均到每年约为8千万元人民币。在我们获得荷兰Talpa公司的授权后,我们也留意到有极个别人别有用心地说这是唐德影视帮外国人抬高价格,对外进行利益输送。这样的言论是狭隘的、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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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天价”授权费值得吗?

  作为当前全球最成功的电视综艺节目模式,《……好声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已在全球65个国家和地区授权运营,因此这种现象级的节目模式应该、也必然获得比较高的市场价格。

  就像《中国好声音》的各项广告赞助费也在年年提价一样,商家通过这个平台传递了自己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获得了非常高的市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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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正版“好声音”计划什么时候推出?

  目前,我们已经开始组建唐德自己的制作团队,并与卫视平台沟通,即将联合推出《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的海选,并计划于明年推出新一季的《中国好声音》。最主要的是我们的节目开发团队与荷兰Talpa公司的专家进行了节目优化,希望在前四季《中国好声音》播出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节目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造。此外,关于新一季《中国好声音》的冠名、特约赞助、指定用品、产品植入等广告合作形式都已经基本确定。我们欢迎所有优质的商业品牌与新一季的《中国好声音》展开合作,实现双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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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目前有商家还在用手持话筒的LOGO做推广,这是唐德授权吗?

  不是,我们也留意到这个问题了。灿星文化此前已经将中国好声音的一些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与节目名称相关的指定商品的权益、手持话筒的LOGO等授权给了一些企业,而且一些商家的授权期还是截止到2016年底。我们在此郑重声明,对于2016年1月28日以后,仍在继续使用《中国好声音》一切权益于商业领域且没有得到唐德影视授权的行为,我们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写/新京报首席记者 刘玮

  (原标题:唐德只想做好自己的《中国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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