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网络侵权案二审胜诉 侵权方需公开道歉

赵丽颖网络侵权案二审胜诉 侵权方需公开道歉
2021年04月26日 18:33 新浪娱乐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需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向原告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赵丽颖女士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相应的维权支出。

赵丽颖赵丽颖
案件播报案件播报

  新浪娱乐讯 4月2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微博通告演员赵丽颖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食品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姓名权)案件二审胜诉。被告因擅用赵丽颖肖像、盗用赵丽颖姓名及签名,被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构成对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需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向原告登载致歉声明(持续时间为三十日),并赔偿赵丽颖女士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相应的维权支出。

(责编:小5)

赵丽颖

娱乐看点

热门搜索

高清美图

精彩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