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 5月15日,孙菲菲[微博]在微博回忆在剧组被打后向凤城市公安局报警的情形,并晒出凤城市公安局针对被打事件给出的判决书。判决书将此事定性为个人纠纷,不构成犯罪,而殴打孙菲菲的张汉杰最终成为了此事的证人,让孙菲菲在微博中很是愤慨,连发数问质疑凤城公安办案不力。
据了解,2010年底,孙菲菲在辽宁凤城拍摄《血色恋情》遭到暴力袭击。5月12日,孙菲菲在微博回忆起这起暴力事件时表示,自己遭到制片方两人(其中一人是导演张汉杰的侄子)的暴打,该事件在媒体曝光后才被立案,立案后却没有进行调查。
5月15日,孙菲菲回忆当初自己报案的情形,认为当时警方只是给剧组打了个电话,并没有去现场取证,也没有立案,很是不负责任。同时,孙菲菲表示,该起事件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不仅终止了自己的事业,也给自己六年来的生活带来的无限屈辱和痛苦:“到今天为止作恶的人依然在说我炒作耍大牌。”(实习生曹思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