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吴亦凡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侵权方需公开道歉并赔付165000元。
![吴亦凡](http://n.sinaimg.cn/ent/transform/223/w630h393/20190806/7b5e-iatixpm7666845.jpg)
![案件播报](http://n.sinaimg.cn/ent/transform/720/w630h890/20190806/42a3-iatixpm7576804.jpg)
新浪娱乐讯 8月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有关吴亦凡[微博]的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通报称,2019年8月5日,演员、歌手吴亦凡3例名誉权纠纷案件一审胜诉,被告陈**、廖**、邹*因公开发布诽谤吴亦凡的内容而被判构成对吴亦凡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十日向吴亦凡公开致歉并赔偿吴亦凡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165000元,吴亦凡其余维权案件亦在依法进行中。
随后,吴亦凡工作室转发该条微博,并写道:“网络并非法外之域,我们坚决抵制恶意诽谤,坚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责编: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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