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张艺兴诉*婵名誉权纠纷案一审于昨日胜诉,并准备将被告支付的赔偿款全额捐献公益。
张艺兴
案件播报
新浪娱乐讯 10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张艺兴[微博]诉*婵名誉权纠纷案一审于昨日胜诉。因在其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Mickey嬋-”中发布严重侮辱、诽谤张艺兴的博文,被判构成对张艺兴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中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张艺兴赔礼道歉,并赔偿张艺兴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两万元。
此外,张艺兴还特别委托律师事务所,在收到被告支付的赔偿款后,将全额捐献公益。
(责编:麦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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