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音向卜凡合作方发律师函,称经纪合同纠纷正在审理过程中,任何擅自使用卜凡姓名、肖像的第三方均构成对坤音合法权益的侵犯。
卜凡
坤音律师声明
坤音律师声明
新浪娱乐讯 21日晚,坤音娱乐向与卜凡[微博]合作的平台发律师函,称二者的经纪合同纠纷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卜凡单方面解约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擅用他姓名、肖像的第三方均构成对坤音合法权益的侵犯,平台的行为是对艺人违背契约精神的纵容,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已委托律师取证。
1月20日,上海电视周刊新媒体发布微博晒出了卜凡拍摄的大片,1月21日,坤音通过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发布律师函,称卜凡和坤音尚未正式解约,“任何擅自使用卜凡凡姓名、肖像或聘用其展开演艺事务的第三方(包括卜凡凡本人),均构成对坤音娱乐合法权益的侵犯。卜凡凡对该等第三方所作的免责声明,仅系其个人的单方承诺,无法免除该等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坤音娱乐在律师函中,称北京星赞传奇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擅自在网络宣传中使用卜凡凡肖像,坤音已于2019年12月发送书面声明,但对方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已构成对坤音娱乐合法权益之恶意侵犯,且你司的行为系对艺人违背契约精神的纵容,对行业造成不良示范”。坤音娱乐要求对方删除含卜凡肖像、姓名等信息的微博,且不得就卜凡任何演艺事务开展合作。坤音娱乐亦要求上海电视杂志社不得与坤音之外的第三方(包括卜凡本人)就卜凡演艺事务开展合作,包括不得在《上海电视周刊》中使用卜凡肖像。(我是弥尔)
(责编:麦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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